3月28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副司長王任飛在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兩年來,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社會共識明顯增強,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工作效果正在逐步顯現。
各項重點工作有力有效向前推進
王任飛介紹,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各項重點工作,正在有力有效向前推進,概括起來就是“五個統一、一個規范”。
“五個統一”,一是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加快建立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制度。二是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進一步優化現代流通網絡、市場信息交互渠道和交易平臺。三是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順暢流動。四是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健全質量、標準等體系。五是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以公正監管保障公平競爭。
“一規范”就是規范不當市場競爭和市場干預行為。集中清理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堅決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建立不當干預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行為問題整改和典型案例約談通報制度。
王任飛表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工作要求,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步步為營,系統推進,加快完善有利于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各項制度規則,開展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促進高質量發展系列行動,深入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實現新突破,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怎么樣了?
2023年6月28日,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區、各部門對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現行有效的政策措施進行集中清理。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司長周智高表示,清理工作開展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加強統一指導、層層壓實責任,推動清理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有力推動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為各類經營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一是有力破除一批行政性壟斷堵點,促進國民經濟循環更加暢通。從政策措施清理結果看,重點清理的四大類問題中,涉及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的1917件,占45.44%;涉及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的568件,占13.47%;涉及不當影響生產經營成本的1462件,占34.67%;涉及不當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的121件,占2.87%;因文件到期廢止等其他情況作出調整的150件。
二是推動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防治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更加有效。將政策措施清理和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緊密結合,在清理存量政策措施的同時,督促政策制定機關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出現新的問題增量。2023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審查政策措施9119件、發送整改建議書1155份,各地區、各部門修訂或者廢止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政策措施1.76萬件,有力規范行政行為,促進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
三是加快完善公平競爭法規制度,防范不當市場干預行為的長效機制更加健全。本次清理出的政策措施涉及不同文件類型,其中規章、規范性文件和“一事一議”等具體政策措施占比分別為0.55%、50.55%和48.9%,隱性行為呈增多態勢。各地區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針對問題多發易發領域先后出臺25件相關地方性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工作規則。
四是切實增強各方思想和行動自覺,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工作合力更加凝聚。本次清理問題發現率0.61%,較2019年清理工作上升0.05個百分點;修訂、廢止的政策措施中,制定主體為國務院各部門的占0.38%,省級占6.02%,地市級占44.93%,區縣級占48.67%。各級政府部門特別是市縣級政府部門通過開展集中清理,進一步深化了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明晰了工作要求,增強了工作主動,更加自覺做到全國一盤棋。
制定針對性工作計劃破解深層次問題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司長周智高表示,圍繞本輪清理工作發現問題,市場監管總局深入開展原因分析,深化對有關問題的規律性認識,制定了針對性工作計劃。
一是加快完善公平競爭審查法律法規和制度體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加快立法進程,推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盡快出臺,提高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法律位階和約束力。研究修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制定《公平競爭審查抽查工作規則》《公平競爭審查舉報處理工作規則》《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行政建議工作規則》,不斷強化剛性約束。組織對重點領域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評估,研究細化公平競爭審查規則,為各級政策制定機關提供更有針對性的行為規范。
二是不斷強化各地區各部門公平競爭審查責任落實。統籌運用“三書一函”等制度工具,確保政策措施應審盡審。建立健全政策措施抽查機制,從國家層面加大對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的監督抽查和督促整改力度,對發現的典型問題文件加大公開曝光力度。按照“誰制定、誰清理”原則,指導各地方、各部門持續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動態清理,堅決糾正“邊清理、邊出臺”的問題。
三是部署開展整治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突出問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圍繞人民群眾和經營主體反映突出的阻礙企業自主遷移、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區間自由流動、設置市場準入隱性壁壘等突出問題,我們將突出整治重點,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及時回應經營主體關切。
四是著力提升地方政府公平競爭意識和政策實施能力。推動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情況納入法治政府建設等考核評價體系,強化審查工作正向激勵。積極推動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將公平競爭政策和法律制度列為必修課程,辦好中國公平競爭政策宣傳周、公平競爭政策“進機關、進黨校、進企業”等系列宣傳活動,廣泛凝聚全社會公平競爭共識。充分發揮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辦公室作用,加強信息共享,強化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協同,凝聚公平競爭治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