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碳目標助推全方位發展方式轉型
碳減排碳中和目標的提出,其影響并不限于環境領域,對中國乃至全球發展模式都具有重大影響。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不同于傳統污染物,在過去的長時間內,并不被認為是有害的。當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表明人類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加劇全球升溫并帶來嚴重負面影響后,溫室氣體對經濟活動的涵義發生了改變,被認為是人類發展付出的一種代價或成本。然而,溫室氣體具有全球范圍的外部性,產生溫室氣體帶來的收益獲得者是具體的,有明確主體,但溫室氣體引起的危害是全球性的。這種巨大的負外部性帶來了相應的治理難度。
在綠色發展的視野內,同時也存在著具有巨大正外部性的公共物品,如生態環境。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好的生態環境是人們福利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人均收入水平提高,這種重要性相應上升。從生態學的角度看,生態環境能夠帶來生態資本服務價值,如固碳釋氧、調節氣溫等。生態資本服務價值同樣具有外部性,但通常是區域范圍的,與溫室氣體的外部性差異較大。另一個區別是,生態資本服務價值迄今尚未形成社會普遍認同的度量方法,而溫室氣體并不存在這個問題。度量方式的不足也加大了生態資本服務價值外部性的治理難度。
顯然,已有的經濟社會發展方式及其核算體系存在重要遺漏或偏差。當我們講到生態環境、污染治理時,講到雙碳目標時,對原有模式的修補是遠不夠的。考慮到更多方面的矛盾和挑戰,已有發展方式所面臨的不是個別層面而是全方位的轉型。對這樣一個重大議題,這里不可能展開深入討論,僅提出一些可供探討的要點。
發展是由物質資本、人力資本、生態資本和社會資本協同推動的。物質資本是基礎性的,人力資本的重要性與日俱增,生態資本,加上地下資源后的自然資本越來越受關注,而社會資本在數字時代被賦予了更多含義。但四種資本如何相互影響、相互合作推動社會運轉,很多方面并不清楚,尤其對后兩種資本尚缺少深入理解。
經濟社會核算體系內的成本和收益需要作出重要調整。碳排放和常規污染物引起的短期和長期負面影響,應作為成本項計入核算體系。在綠色GDP核算中,就曾對常規污染作出過此類扣除。相應地,生態資本服務價值等綠色收益,應作為收益項計入核算體系。這些成本收益的調整,將會引起生產經營收益和投資價值重估,并形成新的激勵機制。
上述核算體系的調整以度量技術和方式變革為前提。以前述四種資本為例,物質資本的度量是基本成熟的;人力資本度量有很大進展,仍有較大提升空間;生態資本度量有進步,但與普遍可用還有較大距離;而社會資本的度量看起來差距更大。資本度量技術的進步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基石。生態資本和社會資本的實際作用,人們很早就意識到了,但未能在現實發展過程中得到應有體現,很大程度上受到度量手段的制約。就綠色轉型而言,如果生態資本及其服務價值在度量方法上不能取得大的突破,所謂轉型很可能流于口號,難以落到實處。
治理體系的變革。新加入核算體系的碳和其他污染物排放、生態資本服務價值等具有程度不等的外部性。如果沿用既有方式將其作為公共物品對待,前景恐難樂觀。反之,如果在度量技術進步的基礎上,收縮這類物品的外部性,使之接近或成為私人物品,進而融入市場體系,則情況將大不相同。即便如此,外部性向內部性的轉換,市場機制起作用,都是政府介入的結果,或者說,這類市場是由政府創造的。顯然,這對政府組織的智慧和能力是一大考驗。以往經驗表明,政府組織能否發揮有效作用是不確定的,需要在某一時點上同時具備多種條件。
更重要的是,應對氣候變化從根本上說是人類社會通過創新打破新的發展約束條件。發展方式的轉型并不僅是核算項目上的加減。碳減排、碳中和,常規污染物的治理,重視生態資本服務價值等,都是人類社會在新的認識水平上對發展方式進行的調整。這些調整所帶來的沖擊,人們的反應可能是消極的,也可以是積極進取的,用改革和創新的辦法面對和解決問題。
在人類久遠的歷史中,經濟增長長期處在極為緩慢或停滯的狀態,工業革命啟動了快速增長過程。工業革命以來的發展主要由若干次大的技術創新所帶動。創新打破了原有的發展條件約束,拓展了新的增長空間。
以往,發展約束條件通常是顯而易見的,如土地、資本、勞動力短缺等,而氣候變化對發展的不利影響,是通過科學研究而發現,經由傳播討論而逐步形成社會共識,進一步通過政府規制和公共政策而轉化為約束條件。這一約束條件改變了資源原有的配置格局。與歷史上曾經出現的技術變革一樣,打破這一約束需要新的重大創新,可以做一個比喻,已有的化石能源逐步枯竭,人類需要找到可替代的新的清潔能源。當然,創新過程不會一帆風順,在初期會面臨成本過高的壓力。而創新能力一旦形成,將會對經濟社會發展帶來超過預期的增長動能,在人類歷史長河中,碳沖擊只是發展約束條件改變后刺激創新的一次機會而已。由此,我們應該對人類應對氣候變化有信心,關鍵還是盡早啟動各個相關領域的創新進程。
三種不同的減碳類型
把雙碳壓力轉化為經濟增長的動力,確實是一個很有吸引力、感召力的目標,但這個目標的實現并不容易?,F實中,我們可以觀察到三種不同的減碳類型。
第一種是衰退型減碳,就是通過減少生產來減少碳排放。這是所有減碳類型中最簡單、最不費氣力的。由于生產活動不能停頓,這種類型通常并會發生,甚至會被認為不可思議,但是在某些特定情景下還是會出現,比如有的地方為了完成短期節能減碳目標,一度曾出現拉閘限電、停工停產等現象。
第二種是增效型減碳,就是通過提高碳生產率,用同樣多的碳排放實現更多的產出,或者同樣的產出使用了較少的碳排放。我們經常講的節能減排、節約優先等,大體上相當于這種類型的減碳。
第三種是創新型減碳,是指通過創新形成新的技術、工藝、方法等,在達到相同產出的情況,實現了低碳、零碳甚至負碳排放,如用風、光、水、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如果用這類技術去替代原有的高碳技術,就可以在實現相同產出的前提下減少或抵消碳排放。
創新性減碳跳出已有的技術和產業圈子,開辟新的賽道,具備了前兩種減碳類型所沒有的特點。
首先,創新型減碳可以實現對傳統高碳技術或產業的長期替代。所謂的綠色轉型,從根本上來說,就是要換技術,用低碳、零碳或負碳技術去替代原有的高碳技術。
其次,創新性減碳的空間究竟有多大,是無法事先設定的。創新的內在動力和不確定性,決定了人們不可能限定它的擴展邊界。不難設想,如果可控核聚變能夠成功并商業化,人類將在多大程度上改寫可再生能源的版圖。
第三,這種創新可以大大降低人類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的成本。比爾·蓋茨在“氣候變化與人類未來”一書中就提出了綠色溢價的概念,而且對綠色溢價的降低并不樂觀。然而,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一旦創新進入可持續軌道,成本下降可以相當快。隨著創新競爭的加劇,價格下降,不少產品的綠色溢價已經為負了。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光伏發電。十年前說要與燃煤發電競爭,會被認為不可思議,但過去的十年間,光伏發電成本下降了80%-90%,已經低于燃煤發電成本,并且還有進一步下降的潛力。其他清潔能源也正呈現出類似特點。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重要挑戰來自成本沖擊,創新帶來的成本下降,可以極大增強人類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和能力。
第四,創新最初源于減碳動機,一旦形成產品后,往往產生更多的附加效用或福利,創造了更多的消費者剩余。以新能源智能汽車來說,2022年12月的滲透達到31.8%,超過人們預期。消費者在買新能源汽車的時候,不能說不關注碳減排,但大部分消費者直接感受到的是使用成本低、電子設備應用得手、舒適程度高、操控感覺與以往大不相同、智能駕駛能力的逐步提升。除了電動化之外,更有智能化、共享化等。簡單地說,吸引消費者的,大部分優點可能是減碳之外的,這意味著創新為社會提供了超出預期的福利。
最后,觸發和加速了能源等高碳行業的數字化進程。數字經濟是繼農業經濟、工業經濟之后的另一種經濟形態,整個經濟社會正經歷著向數字經濟形態的轉型。即使沒有雙碳壓力,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等高碳領域也會進入數字化轉型,但過程可能相對緩慢。創新性減碳觸發和加速了這些領域的數字化轉型,有可能推動這些領域成為數字化轉型的領先者。
由防御型減碳戰略轉向進取型減碳戰略
創新型減碳提供了與另外兩種減碳類型很不相同的可能性,有機會啟動和引領遠超減碳預期的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數字化轉型。如果要做個區分的話,衰退型減碳和增效型減碳主要體現的是一種防御型戰略,而創新型減碳則是一種進取型戰略。應對承認,在較長一個時期,我們對進取型戰略已有認識和展望,但想法和做法基本上還是停留在防御型戰略。挑戰在于如何盡快地轉向進取型戰略。
在以上三種減碳類型中,前兩類大體上在已有的技術和產業體系中做文章。與衰退型減碳相比,增效型減碳體現了積極導向,特別在技術落后、管理粗放的情況下,提升能源和碳生產率有較大空間。事實上,這些年來中國在節能減排增效上取得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成績。但增效型減碳的局限性也很明顯,首先是隨著技術和管理進步,碳生產率的提升會出現遞減,持續提高的空間收縮。更重要的是,這些變化主要局限于已有的技術和產業框架內,即便有技術創新,也屬于所謂改進性創新,而不是顛覆性創新。碳生產率可以達到很高水平,但所用資源仍然是高碳的,如燃煤電廠節能減排達到國際先進水平,但用煤發電這一點并沒有改變。
這里還需要討論一下如何用經濟學的方法理解節能優先。節能優先,更廣泛一些說節約優先,作為社會公德值得倡導。經濟學從本質上說也是關于節約的一門學科,但經濟學理解的節約是全局性的,著眼于全社會的資源最優分配。節能一般意義可以理解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降低成本,與原材料、運輸、倉儲、人工等降低成本含義并無二致,與此同時,還要考慮產出,尋求單位產出成本之比最低。節能是否優先,取決于這種全局性的比較評估,而這種評估通常是經由市場機制實現的。如果一直都要把節能擺在第一位,特別是把控制能耗的指標作為間接控制碳排放的指標,那就難以避免資源配置的扭曲和錯配、對正常經濟運行帶來負面擾動,這也是政策層面上提出由能耗雙控盡快轉到碳排放雙控的原因所在。
不同的戰略取向,體現于目標和政策,更實際的要看激勵體系。這里我們重點分析一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對于碳排放這樣具有全球外部性的物品,不可能指望市場直接發生作用,首先要有政府的介入,由政府“制造”市場。諾德豪斯、斯特恩等氣候變化經濟學的領軍者都提出要給碳定價,具體辦法有配額加交易和征收碳稅,并期待碳排放權市場能夠發揮重要作用。然而,不論是最早興起的歐洲碳市場,還是近期開始運作且全球規模最大的中國碳排放權市場,實際運行狀態似乎遠不及預期。除了諸多外部因素外,這些市場均存在結構性缺陷,如只有部分高排放行業和企業被納入市場,與“應入者”范圍差之甚遠,這樣不僅覆蓋面不夠,公平性問題也顯而易見;配額初次分配基本上免費發放,實際付費只發生在 “調節余缺”環節;配額分配由歷史法轉為基準法是一個進步,但考慮到供給安全和穩定,配額發放規模難以降幅過大,在很多情況下,監管者很難區分供給安全是實際存在還是生產者的借口,如此等等。由于這些因素的影響,碳排放權市場價格發現以及相關的調節供求、促進創新等作用就會大打折扣了。
更值得討論的一個問題是,已有的碳排放權市場看起來主要是為前面說過的防御型戰略服務的。對進入碳排放權市場的生產者來說,重要的是提高碳生產率,是節能減排,通過節省下來的碳配額出售而獲利。對市場的設計動機而言,也期待生產者通過創新采用新技術提供低碳或零碳產品。但現實情況是,原有生產者往往存在著嚴重的“路徑依賴”,缺少興趣也缺少能力進行技術創新。那些顛覆性創新者大多數處在“圈子”之外。與此同時,為了防止高碳生產者通過購買碳匯放松自身節能減排壓力,碳排放權市場對CCER類型的碳匯交易規模設立了交易規模比重限制,目前這個比重被限定在5%,是一個對整體市場結構難以產生大的影響的份額。這樣,我們看到最有活力的創新性減碳很少能得到市場激勵的眷顧。
“創新型碳替減”和三支柱體系
這里要引入一個重要概念,即創新型“碳替減”。所謂創新型“碳替減” ,是指依托綠色技術替代而相對減少的碳排放,也可稱為替代性減碳,也就是運用低碳、零碳和負碳技術,在獲取相同產出的情況下,與原有的高碳基準生產方式相比,所減少或抵消的碳排放量。例如,每千瓦時發電的碳排放量,燃煤為1000克,光伏為30克,風能為10克。如果由燃煤發電改為光伏或風能發電,則碳排放量相當于燃煤發電碳排放量的3%或1%,碳替減量分別為970克或990克。
“創新型碳替減”在減碳的同時實現增長,把二者的沖突關系轉化為協同關系。增量部分的碳替減可以減低全局碳排放強度,存量部分的碳替減則可降低全局碳排放總量,是實現碳排放“雙控”的重要抓手。轉向進取型減碳戰略,應在穩住存量、保障能源供應穩定和安全的前提下,把重心轉向更快地擴大增量,對“創新型碳替減”提供強有力的激勵。這種激勵并不限于少數措施,而應是相互依存的三支柱體系。
第一個支柱:建立全方位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創新型“碳替減”市場。這個市場應有強包容性,包括綠電等綠色能源產品,也包括鋼鐵、有色、建材、化工等高碳行業能夠產生碳替減的產品,如綠氫煉鋼等。還可包括森林碳匯和其它負碳技術產品,也可包括個人消費領域的碳排放權交易。按照個人碳排放平權的原則,在個人消費領域平均發放碳排放配額,部分消費水平較高者可以購買消費不足者轉讓的配額,也可直接購買碳替減量,以平衡個人碳賬戶,這樣機構和個人都可成為市場參與者。
起步階段地方可以從各自實際出發,建立“碳資產池”或“綠碳銀行”,開展創新型“碳替減”的核算和交易。本地區內交易結果互認,屬于“地區內部糧票”。碳替減指標出售者獲得收入,購買者則可以抵消相應的減碳額度。交易不一定采取公開市場交易方式,如可采取交易者談判、地方政府定價的方式。本地區政府對外則算總賬,完成國家或上級政府下達的碳排放“雙控”指標。如果運行有效,可以向外地交易者開放,逐步演變為更大范圍的區域市場乃至全國性市場,并可與國際相關市場機構合作。
第二個支柱:形成區域自主減排責任體系。增量優先的關鍵是擴大對技術創新產品的市場需求,而這一點又直接取決于減排責任體系的有效性??山梃b國際上巴黎協議的原則,鼓勵各個地方的主動性,提出既合乎本地實際、又有一定挑戰性的減排目標,與落實雙碳目標1+N政策相配合,形成省、市、區縣和開發區等層面的區域減排計劃和可追溯的減排責任要求。
區域或企業完成減排任務,可以自身直接減排、生產創新型碳替減產品、通過市場交易購買創新型碳替減產品。這樣減排責任體系就可以動員起持續的對綠色技術產品的需求,進而帶動增量擴大、以新代舊的轉型進程。
創新型碳替減市場與減排責任體系建立后,將會形成市場導向,促進減碳、增長、降本、提效協同推進的內在機制,實現由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的轉變。區域和企業可以從各自實際出發,不必搞一刀切的減碳指標。減碳將成為基于專業化分工優勢的事情,能者多減,通過交易實現區域總體碳減排目標。各地正在建設的低碳零碳園區和企業可以獲取更多的創新型減碳收益,并不會因為先減排吃虧。高碳但有市場、高收益的企業一定時期內也不必限制生產甚至停工停產,可以拿出部分收益購買碳替減額度,平衡自身碳賬戶,給能增長的企業、產業和地區充分放開發展空間。
這樣就可以為由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過渡創造條件。在完成地區碳排放總量和強度指標的前提下,不再實行能耗雙控,把節能指標調整為指導性、鼓勵性指標。率先建立這套機制的地區,對低碳零碳產業更有吸引力,將形成招商引資的新風口,尤其是清潔能源資源豐富的地區,可以優先發展包括綠色低碳高載能行業在內的新型綠色產業,形成產業競爭新優勢和經濟增長新動能。
第三個支柱:加快碳核算、碳賬戶為重點的綠色微觀基礎制度建設。不論是推進創新型碳替減市場建設,還是完善減排責任體系,前提是有一個合格的碳核算基礎,而這恰恰是目前的一大短板。在碳核算的起步階段,可以采取從上而下的方法,先把基本情況摸清楚,同時要普遍建立碳賬戶,包括企業和其他機構的碳賬戶,有條件的地方也可以建立個人碳賬戶。在企業中推廣ESG評估,率先在上市公司和大型企業中形成穩定規范的ESG評估的披露制度。把更多的融資活動納入綠色金融軌道,為綠色技術創新提供切實有效的支持。
創新型碳替減的技術審核和認定等工作,應由市場組織者和專業化服務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如同資本市場的證券公司,碳市場應由專業化服務機構提供上市服務。如出現漂綠等違規違法行動,應按照市場規則嚴懲,以市場規則和紀律保障上市產品質量。政府主管機構由直接審批者轉變為政策制定者和市場監管者,指方向、劃底線,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公平競爭。
以“創新型碳替減”為抓手加快能源和經濟綠色轉型
中國的能源和經濟的綠色轉型應該走一條什么道路,可以從改革開放發展的歷史經驗中有所借鑒。正確理解和處理增量和存量的關系,對轉型成功至關重要。新涌現的增量在初期個頭小、影響弱,但活力強、成長空間大,逐步由配角轉化為主角。比如,民營經濟開始時是拾遺補缺,由于內生的活力、韌性和競爭力,逐步成長為在國民經濟中發揮“五六七八九”作用的舉足輕重的生力軍。對外開放開始時也是“三來一補”,起步于沿海少數地區,以后帶動中國成為全球性的貿易和投資大國。
中國的能源和經濟應該也必須走一條“增量優先、以新代舊、激勵創新、市場驅動”的轉型之路。按照有關研究,到2060年,中國的非化石能源由目前的不到20%增長到80%以上,從而實現能源結構轉型。創新驅動的技術替代和成本下降,是轉型加快的主要推力。作為存量的傳統高碳能源的減碳空間具有累退性,越往后空間越小,難度加大,成本加快上升;作為增量的低碳或零碳新能源,隨著技術改進、產量擴大,成本下降加快,部分產品綠色溢價由正變負。新能源替代老能源的減碳成本優勢增大,進而加快新老能源比例的轉換進度。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實現雙碳目標,應在繼續重視增效型減碳的同時,盡快把創新型“碳替減” 納入碳減排的核算體系,統籌增量與存量、未來減碳與當下減碳、創新與安全,力爭減碳與增長雙贏。各地應加快制定以碳排放“雙控”為目標、減碳與增長雙贏的五年規劃和遠景規劃。要點包括:增量中新技術替代與相應的碳替減;增量中的碳替減與存量高收益項目減碳額度對沖,在釋放增長潛能的同時減低碳排放強度;存量中引入新技術替代,同時實現經濟充分增長與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降低。通過規劃帶動新技術、新產業在增量和存量的有序替代,增強產業競爭優勢,推動增長潛能充分釋放。
另一方面,在碳減排過程中要更多地引入市場化因素,并形成一種雙向激勵轉型機制。碳排放權交易價格和碳稅是碳價的兩種主要表現方式,由此而形成收入如何使用,也是一個有意義的問題。基本思路應當是,這部分收入應當用到碳中和進程中去,比如,個人和企業出售碳排放權后的收入,可以專用于購買低碳綠色產品,從需求側激勵綠色消費;又如,政府對高碳部門征收的碳稅,主要用于對新技術驅動下低碳、零碳或負碳部門的減稅。總體上看,企業稅負并沒有增加,但綠色轉型的動力明顯增強了。碳稅實施起來相對簡單,可以在某個地區或對某類產品開展這種雙向激勵機制的試點。
促進綠色創新,既有技術創新,也有體制機制政策創新。應當鼓勵支持地方、基層和企業在國家頂層設計的引導下有一些自選動作。符合實際的辦法不是在政府機關辦公室憑空想出來的,而是在經濟社會生活第一線試出來的。對綠色轉型中有創意的政策和做法,短期內看不準,或有爭議,可在有條件有意愿的地方先做試點,給出一定的試錯探索空間,取得成功經驗后完善提高再推廣,這樣綠色轉型過程才能沿著正確方向、充滿生機活力地持續推進。
*參考文獻
1.劉世錦等,讀懂“十四五”:新發展格局下的改革議程,中信出版社2021年7月
2.劉世錦等,雙碳目標下的綠色增長,中信出版社2022年10月
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年9月22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2021年10月
5.威廉·諾德豪斯,氣候賭場:全球變暖的風險、不確定性與經濟學等,東方出版中心,2019年9月
6.尼古拉斯·斯特恩,氣候變化經濟學, 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9年5期
7.比爾·蓋茨,氣候經濟與人類未來,中信出版社,2021年4月
8.林伯強,碳中和進程中的中國經濟高質量增長,經濟研究,2022年第1期
9.Robert Mendelsohn, Climate Change Economics,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 Pte. Ltd. 2022
10.Mathew Hampshire-Waugh, Climate change and the road to net-zero, Crowstone Publishing, 2021
11.Danny cullenward, David G.Victor, Making climate policy work, Polity Press,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