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屆中央領導層產生以后,改革的宏觀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他們都具有非常強的改革意識,而且也有很多的改革經驗,祭出了一整套改革組合拳。但是,在改革形式較好的情況下,總有一些深層次的問題,讓改革遭遇了困境,我認為主要是有四個方面。
第一個困境是,高度集權、控權、用權的權力結構,與老百姓對于權力公平、平等、公正的需求嚴重的不適應。
要進行權力結構的改革非常困難,主要反應在兩方面。一個是利益板結化,包括中央政府部門的利益板結化,甚至在增量上進一步在增強,強化了這種利益的格局;另一個是政府運行機制在這種權力結構下很難改革,行政許可的無邊界。比如審批制改革,雖然提出要減掉1/3,但是前提是,現在的行政審批事項并不止是披露出的1700多項,這個數字是在短時間內統計出來的。政府在權力運行過程中已經習慣了很多東西要審批,不止是政府部門,很多事業單位也有大量的事項需要審批,這些審批是沒有列入1700項之內的,此外一些很小很細節的審批也沒有列入到1700項內,比如教育界的碩士點、博士點就沒有列入統計,但事實上沒有哪一所大學可以自己設立。一些部門在報備一些基本項的時候,把很多行政審批都屏蔽掉了。
第二個困境就是資源配置的方式,主要有三塊,一是壟斷,被國企壟斷,被少數國企群壟斷;二是資源管理非?;靵y,資源價格不順,就是因為整個行政管理對于資源產權的界定、再界定,以及對于資源產權界定以后的管理混亂,一些礦產資源包括海洋資源、灘涂資源、林地資源、河流資源等,甚至文化遺產沒有產權界定,或者產權非常不清晰,大量的國有資產是無價的,或者是被社會各方面很輕易的消耗掉,發展過程中搶奪資源的現象都是因為資源的產權不明晰、管理混亂造成的。三是不對價,大量資源有了產權界定,但是很多公共資源被私人使用,使用過程中嚴重不對價,比如土地資源。如何對我們現在有的,原來所謂國有的資源進行產權界定、再界定,同時把管理關系理順,讓資源市場化,這是改革當中非常大的問題。
在資源管理方面,高度的統合性、計劃性以及泛市場化和實現市場配置資源、資源優勝劣汰、實現資源的高效率以及可持續發展的需求是嚴重脫節的。
第三個改革困境表現在思維方式,公務員主導體系下的思維方式和現在整個社會快速發展帶來的思維方式轉換的需求嚴重的不適應。
從中央到地方,很多官員在處理問題時,慣性的、傳統的、管制的行政思維放在第一位,而沒有把程序意識、公開意識、透明意識、公平意識、公正意識放在第一位,這與當前信息的快速傳播方式,以及老百姓對于知情權的高要求嚴重脫節。
當前的公務員體系、官僚體系是跟不上改革的步伐的,盡管我們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是非常具有改革意識和改革前瞻性的,有正確的改革決策,但在傳統的思維方式下很難落地。
第四個困境是司法不公,與老百姓對公正、公平、公開這種司法獨立,司法能夠最大的體現陽光和正義的需求,嚴重不適應。
“兩會”期間,全國人大對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分別有25%和23%的反對票,創造了歷史新高,大家普遍關注個案,像兩會期間的“聶樹斌案”,前兩年的“吳英案”,一些大的個案中司法的正義性的缺乏,老百姓質疑司法的公信力、透明度。如何在個案當中,實現公平正義非常難,這個是下一步司法改革很大的一個困境。
我認為改革方向就是三個方面,首先,改革的核心、突破口、重點領域還是以政府為中心,包括整個權力結構方式的改革,思維方式的改革以及對于資源配置方式的改革。
其次,強調如何構建一個自由創業的市場環境,重點就是要“小政府”,減員和減權?,F在公務員太多,往往一個崗位上萬人爭奪,如果一個社會所有的精英都在爭奪公務員,非??膳?,因為公務員不會產生和他人數相匹配的生產力。所以說現在自由創業的環境太差了,如果中國下一步要實現我們百年大計或者小康目標,減員和減權,讓更多的精英從教育出口出來之后,更多的自由創業,是可以大有作為的改革。
最后是司法問題,主要解決5個問題,主要是司法獨立、獨立審判、勞改制度改革、信訪制度改革、跨區法院建立。
所以,司法公正,是改革最大的推動器。我也同意,要建立改革協調機構,那么司法改革協調機構應該是這樣一個協調機構的應有機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