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30日召開會議,決定成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簡稱“中改組”)由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擔任組長。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中改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改革的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
昨天政治局會議的最大看點,就是按照三中全會《決定》的總體布局和時間節奏,如期成立了“中改組”,從而為新的一年開啟中國的“改革年”確立了“最高指揮部”,并確定了由總書記來統領新形勢下的全面深化改革,這個指揮部也有了“最高指揮”。
這至少具有四個意味。一是說明了改革的極端重要性。全黨上下必須保持對改革形勢的清醒認識,準確把握改革的重要意義,將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判斷上來,切實增強全面深化改革的自覺性,在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團結一心,全面推進改革。
二是說明了改革的艱巨復雜性。中央一再指出,當前的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需要啃大量改革的“硬骨頭”。今天我們的改革已經觸及深層次的利益調整,需要沖破體制內外的各種利益藩籬,這就需要絕對的權威來統領改革,需要統一的意志來推動改革。
三是說明了改革的全面全局性。這一方面體現為,新一輪的改革是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并帶動起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等各個方面改革,具有全局性意義;另一方面這一輪改革不是哪一個地區、那一個行業或部門,而是全國性改革,必須要有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把握,統一推進。
四是說明了改革的黨的總攬性。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要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由總書記統領改革也正是這一論述的體現,就此可以確保中央關于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原則、方針政策、總體方案、實施步驟和組織落實有序推進,確保改革取得成功。同時,這樣也有利于保持改革的協同性,避免黨政關系在改革問題上的錯位和牽扯,防止出現扯皮和造成新的職責不分問題。
當然接下來的問題是,各地也都要成立相應的改革領導小組,按照中央的規格,自然是各地黨的一把手來承擔地方的領導改革的核心作用,但這樣的改革小組需要延伸到哪一步,是一直要延伸到縣級甚至更下一層嗎,這到是需要認真考量。盡管改革的重任已經落在黨的各級書記身上,中央也十分明確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但基層是不是要有更多的獨立機構存在,有可能還需要在實踐中摸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