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由深圳市體制改革研究會、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和公意智庫聯合承擔的《全國各地重點改革經驗對深圳啟示研究》課題,在深圳市委政研室(改革辦)的主持下順利通過評審。

評審會現場
《全國各地重點改革經驗對深圳啟示研究》是深圳市委政研室(改革辦)2017年度重點課題,主要研究目的是實現“三個清楚”:一是清楚理解中央“四梁八柱”改革頂層設計思路和重要內涵;二是清楚了解深圳改革在全國改革中的地位,明晰深圳改革的不足和盲點;三是清楚掌握全國各地改革進展情況和改革亮點經驗,準確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接下來的“精裝修”任務,指出深圳下一步改革工作著力點和發力點。為此,深圳市體制改革研究會聯合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公意智庫等單位組成了聯合課題組,深圳體改會會長南嶺、副會長孫昌群、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研究員馮楚軍、王招、南儲鑫、公意智庫喻珍珍、孫彩琴等改革領域的老中青研究人員參與了課題研究工作。
課題組對深圳市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調研工作,分別與深圳市委改革辦、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深圳市大鵬新區管委會等機關,就深圳市近幾年的改革亮點和經驗、改革短板和盲點等座談交流。同時,利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的學術網絡資源,對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城市(區)、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城市(區)、國家級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城市、跨境電商試點城市、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國家產融結合試點城市、國家產城融合示范區、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城市(城市群)、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等20個國家級試點平臺牽頭部委(處室)進行調研,收集材料。課題組最終收集匯總各地改革亮點經驗353條,涵蓋經濟體制、社會管理、生態文明、城鄉統籌、黨建五大領域,在此基礎上,對照十八大以來的中央改革部署,結合深圳改革的實際問題,提出值得深圳重點借鑒的五大領域改革試點經驗19條,最終形成課題報告。
評審會上,王招代表課題組,從研究背景、現狀評價、研究結論三方面匯報了課題主要內容,孫昌群副會長對深圳的借鑒經驗進行了補充闡述。由深圳市委黨校副校長李會、科研處處長熊文哲、南方科技大學金融系教授王蘇生、深圳社科院社發所所長謝志巋、華中科技大學博士歐國良等組成評審專家組對課題進行了評審指導。評審專家認為,研究報告立意新穎、內容豐富、思路開闊、觀點明確,對深圳理解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內涵、了解改革所處階段和不足、把握全國改革形勢、找準下一步改革的發力點和著力點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評審專家一致同意課題通過評審。
課題組對深圳市進行了為期一周的調研工作,分別與深圳市委改革辦、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深圳市大鵬新區管委會等機關,就深圳市近幾年的改革亮點和經驗、改革短板和盲點等座談交流。同時,利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的學術網絡資源,對國家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自由貿易試驗區、創新型城市試點建設城市(區)、自主創新示范區、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城市(區)、國家級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城市、跨境電商試點城市、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國家產融結合試點城市、國家產城融合示范區、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家級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中國制造2025”國家級示范城市(城市群)、國家級旅游業改革創新先行區、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等20個國家級試點平臺牽頭部委(處室)進行調研,收集材料。課題組最終收集匯總各地改革亮點經驗353條,涵蓋經濟體制、社會管理、生態文明、城鄉統籌、黨建五大領域,在此基礎上,對照十八大以來的中央改革部署,結合深圳改革的實際問題,提出值得深圳重點借鑒的五大領域改革試點經驗19條,最終形成課題報告。
評審會上,王招代表課題組,從研究背景、現狀評價、研究結論三方面匯報了課題主要內容,孫昌群副會長對深圳的借鑒經驗進行了補充闡述。由深圳市委黨校副校長李會、科研處處長熊文哲、南方科技大學金融系教授王蘇生、深圳社科院社發所所長謝志巋、華中科技大學博士歐國良等組成評審專家組對課題進行了評審指導。評審專家認為,研究報告立意新穎、內容豐富、思路開闊、觀點明確,對深圳理解中央改革頂層設計內涵、了解改革所處階段和不足、把握全國改革形勢、找準下一步改革的發力點和著力點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評審專家一致同意課題通過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