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落后國家要想實現發展,就需要利用好自己的相對優勢,即比較優勢與后發優勢。“比較優勢”是重要的,因為只有符合要素結構比較優勢的產業結構,才能避免陷入“結構趕超”的泥潭。但是落后國家的“初級要素豐裕比較優勢”較為脆弱,并不久就會發生衰減甚至消失,難以產生“趨同”所需要的持久的較高增長,而發達國家憑借其“優質要素豐裕比較優勢”,反倒可以持續增長。“后發優勢”是指落后國家可以以較低的成本、較快的速度,通過學習、引進、吸收、利用世界上已經存在的知識與技術,增加自己的知識要素,實現可持續的較快增長。這兩種相對優勢可以共同發揮作用,但二者具有相互獨立的特征。后發優勢是落后國家特有的一種發展要素,不僅在發展的每一個階段上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且在“中等收入”及以后的發展階段上,發揮著更加重要的作用。最終能否實現與發達國家產業結構與收入水平“趨同”,關鍵在于能否充分發揮后發優勢。
關鍵詞:經濟發展 比較優勢 后發優勢 趨同 知識外溢
發展經濟學者往往在以下的一些問題上觀點相近:落后國家處處落后,要想實現發展,就必須發揮一些“相對優勢”,或者說把劣勢轉化為成本競爭的優勢,從而實現增長。這種所謂的相對優勢,主要指的就是“比較優勢”和“后發優勢”。然而,對于以下的問題,迄今為止尚缺乏深入的分析,并存在不同的看法:在落后國家的增長過程中,兩種相對優勢分別是如何發揮作用的?它們的差別與聯系是怎樣的?要實現發展,也就是實現與發達國家在產業結構與收入水平上的“趨同”,最重要的是發揮哪種相對優勢?等等(樊綱,2020;劉培林、劉孟德,2020;林毅夫、付才輝,2022)。
本文試圖對以上的問題進行一些系統的梳理和分析。
一、落后國家要素比較優勢的局限性
比較優勢的概念最早由李嘉圖提出,解釋兩個國家、兩種產品、一種相同要素(勞動)條件下生產技術(生產率)不同的情況下,為什么這兩個國家可以通過專注于自己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通過貿易實現各自福利的提高。這可以稱為“技術比較優勢”,因為兩國的差異只在于技術或生產率的差異。這個理論說明,技術水平低、生產率落后的國家,哪怕是“處處落后”(比如在李嘉圖模型中的英國),可以專門生產那個生產率相對較高的產品;而“處處先進”的國家(李嘉圖模型中的葡萄牙)可以專門生產那種生產率相對更高的產品,二者進行分工與貿易,都可以獲得更大的利益。后來的一些貿易理論,也延續了這一思路,比如楊小凱的分工與交易成本比較優勢理論(楊小凱,2019)和克魯格曼的規模收益比較優勢理論(克魯格曼,1995),分析了各國各自可以通過分工的深化和規模效益的擴大,獲得更大的貿易利益。
赫克歇爾—俄林提出了“要素豐裕度“比較優勢”理論(H-O模型),說明兩個國家、兩種要素、兩種產品,在生產技術相同的情況下(因全球化導致技術擴散并趨同),各自根據不同的要素豐裕程度,進行分工與貿易(俄林,1967)。后來盡管還有其他一些發展,但是當代經濟學在研究生產結構和經濟增長問題(而不是貿易問題)時所使用的比較優勢概念,基本沿用的是H-O模型的要素相對豐裕度理論。本文也是與大多數人一樣,當我們說比較優勢的時候,指的就是要素豐裕度的比較優勢。
經濟學所說的“生產要素“或”增長要素“,最初只是自然資源(含土地)、勞動力和物質資本,后來理論逐步發展,人們又加進了”人力資本“、“知識存量”、創新能力等,這些我們在后面再進行更進一步的討論。在這里我們首先要討論的問題是:落后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差別,就在于“要素結構”的差別。落后國家的特征就在于它們只有一些“初級要素”,比如自然資源或低技術的簡單勞動力,但缺乏“優質要素”,即物化著先進技術的物質資本、由教育和知識的積累、技術進步所形成的人力資本和科技創新能力,以及在長期增長中形成的較為有效的體制機制(包括管理技能)。而發達國家的特征,就在于它們擁有較多的“優質要素”,因此其收入較高。這并不是說落后國家就不能增長,它們仍可以利用現有的初級要素,比如利用勞動力較多、工資較低這一“初級要素比較優勢”,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賺得利潤,開啟儲蓄和投資的“起飛”進程。林毅夫等對比較優勢發揮作用的機理、要素結構決定“最優產業結構”的內在邏輯等問題上,做出了較為詳細的分析(林毅夫、付才輝,2019)。
然而,落后國家發揮初級要素比較優勢這件事本身,卻并不一定就能使其擁有比發達國家更高的增長率。它們能夠增長多快,持續多長時間,取決于以下兩個因素:(1)初級要素的初始價格,這決定了初始的成本優勢;(2)初級要素的豐裕程度,這決定著一種比較優勢可以持續存在的時間。
第一,初級要素的初始價格。這里我們假定初級要素就是低技術的勞動力。一般而言,我們可以假定一個落后國家的工業化發展階段從農業社會后期開始,這時農業生產技術已經發展到足以養活更多人口的程度,但勞動的邊際產出已經趨于零,也就是“富裕勞動力”的存在,轉移到新興工業部門的條件已經成熟。這時,我們可以假定農業勞動力的收入只是“生存工資”,新興工業部門的工資只要高于這一水平就可以吸引勞動力轉移出來。但是,這一假定并不一定普遍適用。有的國家人口較少,自然條件又比較好,有吸引力的工資水平就要高一些。特別是,如果一國經歷了羅斯托所說的“為起飛做準備的階段”(羅斯托,2016),在各種因素的作用下,這時勞動力等初級要素雖然相對豐裕,但是由于社會整體的生活水平已經較高,勞動供給所需要的工資水平也會較高,可能并不具備特別大的“成本優勢”。
這個因素的重要性在于決定比較優勢會帶來多大的比較利益,也就是在給定的(普遍使用的)生產技術條件下,按現行工資水平使用該種要素能在國際比較中有多大的成本優勢,從而能產生多大的經濟剩余(用做資本積累)。至少在初始階段,給定勞動力的質量,工資越低,利潤越高,可用于積累的剩余越多,經濟增長速度越快。反之則反是。
第二,初級要素的豐裕程度。仍以勞動力為例,相關的變量包括一國勞動力總量以及在世界總量中的比重。這關系到比較優勢可以持續多長的時間,會經歷多久達到“劉易斯拐點”(劉易斯,1954),即何時達到勞動力的工資水平開始上升的階段,工資水平相對較低的優勢何時會消失,也就是在“要素價格趨同”規律的作用下(薩繆爾遜,1948),該國工資水平逐步提高,達到勞動密集型產業在這個國家的比較優勢不復存在水平。初級要素的數量越多,就越有可能在較長的時間里保持較快的增長。相反,人口小國,情況就不是這樣。即便像中國這樣的人口大國,從80年代初經濟起飛后,不到30年的時間里,就出現了工資大幅上漲、民工荒等現象,其他人口小國,這個時間就會更短。我們不能把個別國家在一定時期內的特殊情況,當作一般規律(樊綱、呂炎,2013)。
在比較優勢與競爭力的關系問題上,要注意到的是:一國的勞動力價格是否有競爭力,不是與發達國家的工資相比較的,而是與發展水平相似、同樣靠勞動力這個要素比較優勢進行發展的國家中的勞動力價格水平相比而言的。發達國家的工資在很大程度上是對人力資本的報酬,而不是初級勞動力的報酬,所以它們的比較優勢已經不勞動密集型產業了。
以上兩點決定著初級要素的比較優勢的局限性:它的強度往往不足以帶來較高的增長,而且這種優勢會“衰減”,往往不足以產生“追趕”所需要的長時期的高增長,因為一旦初級要素的比較優勢衰減,比起以優質要素為比較優勢的發達國家,落后國家就不再有任何比較優勢(蔡昉,2011)。它們這時仍需要根據自己的要素結構選擇“正確的產業結構”(否則增長速度會更低甚至是衰退),但是僅靠這種“比較優勢”,就很難再有比發達國家更高的增長速度。這些在我們后面關于“收斂”(或稱“趨同”)問題的討論中,將做進一步的分析。
要素有成本優勢,企業有利潤,理論上就可以用來投資;利潤越高,投資可以越多。但這中間還有一個“企業儲蓄率”高低的問題。如果因各種原因,包括一些制度安排的原因,企業的儲蓄率(以及居民的儲蓄率)較低,即使企業有了利潤,也不見得有多少儲蓄和投資,增長速度也不會快,就像許多發展中國家歷史上經歷過的或者仍在經歷著的那樣。而如果企業的儲蓄率較高,那么積累率就較高,增長速度就可以更快,要素結構和產業結構升級的速度也可以更快。在中國早期的發展中,一方面因低工資長期不變,企業利潤率較高,另一方面因各種原因(包括制度上的一些原因),企業未分配利潤(即企業儲蓄)比重較高,結果就有了較高的國民儲蓄率。這個因素,對一段時間內的高速增長,顯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這里基本的問題在于:利潤率高,不一定儲蓄率就高,反之亦然。僅僅用“選對了產業”這件事來解釋高儲蓄(林毅夫、付才輝,2019),邏輯上缺少必要的環節。同時,”最優儲蓄率“并不一定是很高的儲蓄率,儲蓄率不是越高越好,一些制度因素所導致的過高的儲蓄率會帶來不均衡的結果(樊綱等,2009)。
二、后發優勢與“知識溢出”
(一)技術擴散與后發優勢
“后發優勢“的概念,由美國俄裔歷史學家格申克龍(1962)最早提出,得到了廣泛的認可,并用來解釋后發國家實現工業化的速度,與發達國家早期工業化的速度相比,會越來越快(張培剛、張建化,2009)。后發優勢的基本邏輯就是:當后發國家開始工業化進程的時候,可以直接利用發達國家已經發展起來的成熟的技術、知識和商業模式,不必一切自己從頭做起,從而可以節省大量的研發成本和試錯成本,實現更快的增長。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后發國家可以從發達國家學到的知識當中,也包括一些制度與管理的知識,這些也是先發國家在漫長的時間里通過各種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逐步積累起來的。
后發國家發揮后發優勢,也就是吸收發達國家“技術擴散”的途徑,有以下幾種。
(1)留學與科技交流。這種方式學到的知識可能不會立刻或在短期內立即解決后發國家面臨的一些產業發展的問題,但是從長遠看,可以較為廣泛而深入地擴大落后國家的知識結構,增加其知識存量,提高創新能力,這種改變會在長期中加速一國的科技進步和產業結構的升級。
(2)外國直接投資,或引入外資企業。主要是發達國家的企業到落后國家開辦企業,不僅能夠為后發國家帶來稀缺的資本,更能帶來技術與管理的知識。外資企業并不會把一些“核心技術”轉讓出來,那些東西仍然是要保密的,但是它們在后發國家的運作本身會把一系列的技術和管理的知識傳授給本地雇員(這些人可能成為當地企業發展的骨干),還會把許多技術轉移給當地生產零部件的企業。本地企業通過對這些外資企業的觀察和交流,也能學習到一些技術和管理的知識。
(3)信息搜集與模仿。落后國家的企業,在一定時期之內,也就是當自己還沒有到達產業技術前沿的時候,最經濟的技術進步方式不是自己花大成本搞研發,自主創新,而是搜集各種信息并對前沿技術進行模仿,包括一定程度的“模仿創新”。“合法的模仿”,當然是指對那些已經脫離專利保護期的技術和產品設計進行模仿。落后國家存在一定程度的“違規模仿”,也是一種普遍的存在,從當初的德國、美國,到后來的日本、韓國,都有所發生,中國則處在“平均的水平”(薩克斯,2021)。
(4)從發達國家購買專利、進口物化著大量知識和技術的機器設備和中間產品(以及聘用外國專家)。這些都是要花錢的,但是只要經濟的基本體制是市場經濟,企業按照利潤最大化的原則進行理性選擇,引進的技術屬于“適當的技術”,花這個錢比自已研發要更加合算,成本更低、更節省時間。(這種引進的重要性,我們將在后面進行“階段分析”時,進一步加以說明)。接下去,學會操作和使用這些設備、組裝這些部件,是掌握這些技術從而接進“前沿”、獲得自主創新能力的開端。
這里要注意的一個問題是,有的學者往往把后發優勢的作用歸結為利用技術設備、購買一些中間產品和專利。這當然也可以節省研發成本和試錯成本。但是,后發優勢最重要的是通過人員交流、引進外資和信息搜集等渠道較為迅速和低成本地學習到大量的知識和創新能力。這些可能較難量化,但是這種“知識溢入”,可以直接增加落后國家的知識存量,直接提升要素結構。這一點我們在后面還會進一步分析。
后發優勢在經濟增長中所起的作用,在國家之間,也會有量的差距,相關因素包括:一國本身的教育水平和人口規模(這是吸收外來技術的一種條件);經濟開放的程度,包括引進外資的程度,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的程度(參與程度越深,越容易受到知識外部性的影響),相關的政府政策是否有利于技術引進與知識“溢入”,以及一國國民歷史上形成的學習能力,也就是吸收、消納外來知識的能力(我們可以從實現了一定程度“趨同”的一些經濟體的共性特征中來對此進行檢驗與分析)。至于后發優勢在發展過程不同階段的表現形式,我們將在后面的“階段分析”中做一些探討。
(二)后發優勢、知識溢出與要素結構的提升
人們在分析落后國家實現發展的時候,都會引用后發優勢這個因素;一些學者也對貿易、外資與技術擴散的關系進行了一些實證分析(哥穆卡,1971;德麥羅,1996)。但是,相當一段時期內,后發優勢的概念似乎“游離”于經濟學一般理論體系之外,與基礎理論的關系,并不很明確。直到“內生增長理論”出現之后,這種情況才有了改觀。
“內生增長理論”(也稱為“新增長理論”)產生的初衷,其實是要論證為什么發達國家可以不受“資本收益遞減”規律的支配,仍然可以不斷增長,甚至可以實現資本收益的遞增(羅默,1986);同時也想說明為什么落后國家難以增長,“資本不到落后國家去”(盧卡斯,1990;阿爾法羅等,2008),因此難以“追趕”上發達國家。為了論證這一點,羅默與盧卡斯等人先是把“知識內生增長”的理論發揚光大,援引了斯密的分工導致“熟能生巧”的理論,馬歇爾的(經濟體內)“知識外部效應”(馬歇爾,1890),阿羅的“干中學”(阿羅,1962),羅默的“知識溢出”(羅默,1990;霍韋特,2007),等等,都是要說明人們的生產與投資行為本身,不斷內生地創造出新的知識與技術,使生產力不斷提高,從而不會發生資本增長率遞減“歸零”的情況。
與此同時,羅默等人所做的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把“資本”的概念一般化與多樣化:在他們看來,一切可以再生的、可以積累起來在今后加以利用的東西,都可以看作資本,因此,一切知識(包括技術),在經濟學理論模型中,都可以以資本的形式出現。首先就是”人力資本“,由教育體系傳授的知識,積累成為勞動者的技能,作為一種資本在生產與增長的過種中發揮作用(盧卡斯,1988,1990;本哈比、斯彼格爾,1994)。羅默等人則提出企業的“知識存量”的概念,并認為“知識具有純資本品的性質”,是可以在企業中由一個“研發部門”生產出來的產品(卡西曼、伍格勒,2002)。而這種由企業生產出來的知識的外部性或“外溢效應”,則導致知識“報酬的遞增”,從而導致社會生產函數的報酬遞增(左大培、楊春學,2007)。一切在生產過程中形成的(干中學)和研發活動所創造出的新的知識,也就是在經濟體內部相互交流過程中所產生、所“溢出”的知識,則構成這個經濟體在一定時期的知識增量(羅默,1986,1990)。內生增長“AK理論”當中的“K”,已經不僅是傳統意義上的物質資本,而是“資本的綜合指標,如物質資本加上其他形式的可再生資本”(瑟爾沃,2011)。物質資本或金融資本的價值會隨著經濟周期而波動,但知識可以不斷增長和積累,只會增不會減(cumulative),下一代人一定會擁有比當代人更多的知識。有了這樣的要素增量,我們就可以假定經濟可以持續增長,從而論證發達國家不會因(物質)資本邊際報酬率遞減而停止增長。這樣,知識作為一種資本,也就成為了一種生產要素或增長要素;增長要素,現在不僅有勞動力和物質資本,還有人力資本和“知識存量”!不僅是物質資本的增長,改變著、提升著要素結構,知識的增長,也改變著、提升著要素結構!
筆者以為,這種把“知識”與其他生產要素并列,作為生產與增長的一個重要的因素,是經濟學理論的一個重要進步,反映了當今時代知識增長與技術進步是經濟增長重要(最重要)源泉的事實,也為發展經濟學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新的理論要素:所謂落后國家的“后發優勢”,就是落后國家可以在發展本國教育與科研來改善要素結構同時,還可以通過學習和引進,通過“國際間知識溢出”這一機制使自己得以更快地增加知識資本、提升要素結構,得以更快地增長!
在此基礎上,比較優勢與后發優勢的差別,也就清晰起來:發揮比較優勢指的是能否用好現有的要素,根據自己現有的要素結構“選對產業結構”,而后發優勢則是通過學習、引進、消化、吸收,通過更多外部要素的“溢入”,更快地增加知識與技術要素,更快地提升要素結構本身!近現代世界經濟發展的歷史告訴我們,落后國家與發達國家的差距,最終是科學技術水平的差距,是人力資本的差距,是知識結構和創新能力的差距。一個國家通過物質資本的積累,形成了資本密集型產業占主導的產業結構,在19世紀可能就已經是一個前沿發達國家了,但是在21世紀的今天,它可能剛剛到達中等收入的水平,還沒有進入更高級的階段,即人力資本密集或知識資本密集的高科技產業占主導地位的階段。
內生增長理論出現之后難免受到的一個批評是這一理論在如何度量“知識”或“技術”本身及其在增長中所做的貢獻,面臨困難。如何度量知識、技術等等一些“無形”但重要的要素,還有待理論與方法的進一步發展。但無論是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理論的進步不可避免會出現計量方法“逐步跟上”理論假說的過程。過去的新古典增長理論,也是只能直接分析勞動和物質資本等生產要素對經濟增長的作用,然后用計量分析的“殘值”來表示知識增長或技術進步對增長所做的貢獻(即“全要素生產率”),也是實證分析方法發展的一種嘗試。我們現在對知識要素的度量與檢驗,最初可能也只能用一些間接的方法進行,比如根據教育水平計算出的各種“人力資本指數”,或者“設備與中間產品進口”等變量,作為衡量知識引進的數量指標(布羅達等,2017),等等。但我們首先必須使理論面對現實:當代經濟就是在知識進步、技術創新的推動下快速發展的,而且越來越依賴于這些要素。發達國家創新能力強,并不斷發揮這方面的比較優勢實現持續的增長,而那些成功實現發展的落后國家,無一不是一方面重視自己的教育和科技研發,另一方面發揮后發優勢,富有成效地在開放的過程中從世界上學到了大量的知識。
對知識溢出理論的另一個批評是它似乎沒有比原來的“外生”(技術進步)增長理論更能夠說明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差距(帕蘭特,2001)。在筆者看來,這可能與人們更多關注發達國家知識增量的產生、卻忽視研究落后國家通過學習導致知識增長的效果,沒有把知識增量的理論應用于落后國家的發展問題?,F在正確的提問,首先應該是為什么有一些落后國家能在到達劉易斯拐點之后繼續增長,走向趨同,而另一些落后國家卻沒能做到,而是被“鎖定”在一些初級產業,掉入了“比較優勢陷阱”?
三、“趨同”:落后國家怎樣才能比發達國家增長得更快?
發展經濟學研究落后國家如何發揮相對優勢實現經濟增長,最終都是為了回答一個“終極性問題”:能否在處處落后的條件下實現比發達國家更快的增長,從而縮小差距,實現“趨同”或“收斂”(convergence)!
許多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都確認了趨同的難度。“有條件趨同”是可能的(比如說歐美要素結構相近國家之間),“無條件趨同”的案例卻很少(姚洋,2018;瑟爾沃,2011)。發展經濟學要想為落后國家提供“趨同”的理論與政策建議,首先就要認真分析趨同所需要的增長率的差異是由什么決定的?究竟是什么才能使落后國家能夠持續地比發達國家更快地增長?
在“趨同”的問題上,存在兩種不同的理論思路。一種思路是“發達國家會減速”,即新古典增長理論所說的資本邊際收益遞減,導致發達國家增長速度越來越慢。落后國家雖然也受收益遞減的支配,但由于當前人均資本較少,收益率較高,增長速度較快,由此走向趨同。但是,前面所說的“內生增長理論”,試圖論證由于知識的內生增長和外溢效應,資本收益可以不變或是遞增,從而論證發達國家的增長是可以持續的,從而在理論上論證了通過“發達國家減速”這條路走向趨同的不可能性,并由此給了現實(即不存在趨同)一個理論的說法。
另一個理論思路,就是“越落后,可以增長得越快”,也就是所謂的“追趕理論”。那么,落后國家為什么會增長得更快?經濟學界的回答其實相當一致:這不是因為落后國家發揮了要素的比較優勢,而是因為有了“技術擴散”、“吸收、利用外國的先進技術”或“發達國家的技術轉移”,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后發優勢”(托達羅、史密斯,2008;張培剛等,2009;瑟沃爾,2011;哥穆卡,1971,1990;阿布拉莫維茨,1986;多里克,1989;阿瑪博,1993)。
一個國家要想增長,不違背比較優勢當然是必要的,這保證你不會虧損和停滯,不會“不增長”。理論上說,任何一個國家在任何一個時點上,都會有一個符合自身要素結構的“最優產業結構”。問題是,落后國家的最優結構,是否會產生趨同所需要的、比發達國家的最優結構更快的增長?前面我們已經說明,落后國家擁有的初級要素豐裕的比較優勢,是相對脆弱的,不久就會發生衰減,而一旦這個因素消失,落后國家一時還難以擁有其他優質要素(資本、人力資本、知識存量、創新能力等等)的相對優勢,增長速度就會下降(見第一節的分析)。這里還要說明的是:第一,落后國家在發揮比較優勢的同時,發達國家也在發揮比較優勢。發達國家同樣有一個“結構正確”的問題,而不是落后國家才有。早年李嘉圖模型中的葡萄牙在各產業中都擁有絕對優勢,但它按照比較優勢專注地生產葡萄酒,然后與英國交換,可以獲取更大的利益。在“列昂惕夫悖論”中的美國,則是發揮了自己作為一個發達國家所擁有的人力資本豐裕度較高的優勢,才有了人力資本密集型產品在出口結構中占有主導的地位。第二,更重要的是,發達國家的要素比較優勢,是“優質要素”的比較優勢,可以依靠不斷產生的“可積累、可再生”的知識增量實現持續增長,還會不時地發生一些革命性的科技創新實現更快的增長??傊?,落后國家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后,產業結構可能仍然是“正確的”,沒有犯“大躍進”之類的錯誤,但仍會出現沒有任何“豐裕要素比較優勢”從而無法維持較高增長速度的情況。而發達國家卻持續地擁有它們的“優質要素豐裕”的比較優勢。大家都發揮比較優勢,可能發達國家的增長更可持續。比較優勢并不是發展經濟學特有的理論,它是一個由李嘉圖開創的“一般理論”,不僅對后發國家適用,對發達國家也同樣適用。
所以,落后國家要想持續地快速增長,最終實現趨同,不是因為有初級要素的比較優勢,而是可以發揮(落后國家獨有的)后發優勢,也就是在自己努力發展教育與科研的同時,以較低的成本、較快的速度學習、模仿、引進和吸收發達國家的知識與技術。直觀地說,在知識爆炸、技術革命不斷發生的今天,如果落后國家只能靠初級要素來積累一些物質資本,不能在“知識”這一要素上與發達國家加速“趨同”,由其要素結構所決定的產業結構和收入結構,是不可能與發達國家實現趨同的!國際上少數幾個在近幾十年相對而言實現了趨同的經濟體,如韓國、臺灣等,其重要特征正是因為它們很好地發揮了后發優勢,努力學習并善于學習,以較快的速度吸收了大量的“知識增量”!而后發優勢理論對于落后國家的“政策含義”也非常明確:我們需要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如何吸引知識“溢入”、如何擴大知識存量和提升創新能力對經濟增長的貢獻!
四、比較優勢與后發優勢:二者發揮作用的“階段分析”
首先,比較優勢與后發優勢在經濟發展的“起始階段”,是同時發揮作用的。在這個時期,一個新的產業或一種新的分工出現,標志著經濟起飛的開始。我們假定這個新興產業符合后發國家的比較優勢。比如,以中國1980年前后的情況為例,新興產業主要就是一些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而這個產業的形成,與發達國家早期不同,那時它們是靠自己國內某些要素的作用而“內生”地形成了這樣一個產業,而作為后發國家,特別是工業革命兩百年之后的后發國家,新的產業的出現,往往是因為引進了外國的技術和經驗(包括有關體制方面的經驗),以及引進了外國的資本。它們并不是什么“高新科技”,而就是一般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使用在國際上已經很成熟、很“便宜”的技術,但對于這個發展中國家而言,它的出現,也是發揮了后發優勢的結果:后發國家以較低的成本、較快的速度、較少的彎路,獲得了這個產業所需要的技術、設備與商業模式,不必從頭做起。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可以說這個產業這時所獲得的較高的利潤,是由比較優勢與后發優勢的共同帶來的。這在某種意義上也是一種“全要素生產率”,是由兩種因素聯合發揮作用而不能僅歸結為其中的一種因素。在這個初級階段上,比較優勢的確較為重要:落后國家落后的越多,發達國家可以“擴散”的技術就越多,但你能搞哪個產業,要根據你有哪些要素來決定。
接下去,我們可以假定該國經濟發展進入一個“高投資階段”:一方面初級要素勞動力的豐裕程度仍然存在,勞動力成本的比較優勢仍在,利潤率會處在較高的水平,儲蓄率較高,投資率較高,資本積累導致要素結構提升,這時就會內生地產生出“產業結構升級”的需求,比如開始發展一些資本密集型的產業。但這時,落后國家產業結構提升的過程,在現實中會遇到一個障礙,就是可以稱作“產業特質要素”缺失的障礙。通過原有優勢產業的發展,我們可以積累資本,從價值量的角度可以滿足資本密集度更高的產業的需要。但是要進入或者“跳升”到另一些產業,往往需要不同技術特性的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其實就是一些特殊的知識與技能,而這種產業特質要素并不是原有產業可以內生地生產(供給)出來的。也就是說,比較優勢可以提供要素升級和產業升級的資本價值,卻無法自動地形成產業升級所需要的特殊的技術和知識要素,從而無法實現產業升級(張,2009;林毅夫等,2019)。要克服這種“產業特質要素瓶頸”,就需要“后發優勢”的“幫助”或“協同”,也就是要引進、購買、模仿、吸收先進技術,包括進口設備和中間產品。如果沒有這種“協同”,就可能出現有了資本積累,但產業結構卻無法順利升級的情況。這在現實中會表現在“產出投入比”的下降,也就是投資多了,資本多了,但是因產業特質要素瓶頸的存在而不能實現真正的產業結構升級,強行進入,卻缺乏產出效率(這實際上是在中國和其他一些國家的經濟發展中都曾經或多或少出現過的一種現實情況)。從二者的關系上看,由于這時產業結構升級的“瓶頸”在于“特質要素”,因此后發優勢就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只有通過發揮后發優勢引進了適當的技術和中間產品,才能升級到“正確的產業結構”。
在這個階段我們也可以看到兩種相對優勢的相互關系。比較優勢的作用在于以較低的生產成本取得競爭優勢從而創造出產業升級所需要的資本價值,后發優勢的作用則在于以較低的研發成本吸取他人積累起來的、產業升級所需要的技術和知識。在這個意義上,“比較優勢”決定著落后國如何合理地用好已經擁有的要素,而“后發優勢”則關系到落后過積累了更多的資本要素之后,能否順利實現產業升級。落后國如果不顧自己以初級要素為主的要素結構發展適當的產業,而是靠國際債務或財政赤字,發展一些資本密集型產業,則落后國的產業升級不符合比較優勢,不可持續。而如果落后國積累了資本,努力進入一些新的產業,卻關起門來一切自力更生,搞貿易保護和進口替代,在沒有走到“前沿”或不具備自主創新能力的時候就投入大量研發成本搞自主創新,則說明落后國沒有有效地發揮后發優勢,增長也不可持續,增長速度不久就會放緩,甚至因研發成本過高而出現財務危機。
然后,經濟的發展會進入下一階段,即所謂的“中等收入”階段。這一階段的特點就是初級要素的就業水平跨越了“劉易斯拐點“,勞動力的價格開始上升,初級要素比較優勢開始衰減。由于勞動密集型產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工資水平由落后國家的勞動力收入水平決定,當失去簡單勞動力這種初級要素的比較優勢時,又尚不具備發達國家優質要素的比較優勢的情況下,“正確的產業結構”本身這時已無法產生比發達國家(同樣正確的產業結構)更高的增長速度。這時,要想維持較高的增長,能否發揮后發優勢就成了關鍵。因為這時產業結構升級已經不再靠比較優勢帶來的利潤和物質資本投入,而主要地取決你的知識要素是否能持續增長并由此帶來要素結構的升級!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會掉入所謂“中等收入陷阱”,產業升級不成,經濟增速下滑,被“鎖定”(locked in)在一些低端的產業當中。
然后,如果一切順利,一個國家會進入追趕的后期階段,即利用后發優勢的同時開始自主創新的階段。這時,后發國家總體上仍然落后,所以仍然有許多東西可以學習,節省自己的研發成本,但與此同時,由于多年的努力學習,同時投資教育、發展科研、體制改革(由于本文的主題限制,我們沒有更多地討論這些“自我提升“的努力,但不否認這些都是發展的重要決定因素),后發國家自主創新的能力逐步提高,會在一些領域內首先接近”前沿“,開始自主創新,并逐步擴散到更多的領域??傊?,從一開始,后發優勢與比較優勢就一起在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但“要素比較優勢”主要在增長的初始期和早期階段發揮較大的作用,當經濟發展進入中等收入階段之后,初級要素的比較優勢就會衰減,必須更多依靠后發優勢才能提升要素結構并實現較高的增長,增長速度就越是取決于你可以以多快的速度增加你的知識要素。這個階段可能會很長。一個假說是,與發達國家“要素結構”、“科技水平”的差距越大,或者說距離產業技術前沿越遠,處在“前沿內部”的時期就越長,需要發揮后發優勢的時期就越長。而我們追趕所需的時間越長,發達國家產生顛覆性技術革命的概率就越大,又會加大我們追趕的難度,需要我們更加持久地努力學習。越到后面,后發優勢就越是起著“決定性”的作用。最終的“趨同”,當然取決于我們自己是否也具備了不斷創新的能力,但同時也取決于我們能否發揮好后發優勢,在學習中更快地進步!
以上的分析也說明,兩種相對優勢雖然有時會同時發揮作用,但是各自有著相對獨立的特征,可以獨立地發揮作用,并不是只有發揮了比較優勢才能發揮或“釋放”后發優勢。
五、結束語
我們之所以現在回過頭來研究比較優勢和后發優勢的相互關系,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當落后國家實現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之后,占據優勢地位的發達國家,還會利用“非市場手段”來遏制落后國家的發展,而遏制的方法,不是要阻止其利用要素比較優勢發展一些初級產業甚至是重化工業(那些不構成對它們的威脅,他們反正也不做那些產業了),而是要阻斷其利用后發優勢學習、引進、吸收先進技術和知識的各種渠道。那些“斷供”、“脫鉤”、“禁運”、停止科學交流的手段,都是為了達到阻斷后發優勢的目的。這也反過來使我們“恍然大悟”:原來后發優勢才是最重要的。
本文只是給出了一些基本的理論假說。它們還有待量化分析的實證。這是我們后續文章要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