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今天的中國,已經全面深度融入世界。面對世界政治經濟格局的深刻復雜變化,面對多種全球性危機疊加的嚴峻挑戰,堅持高水平對外開放,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不僅將形成中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而且將在推動世界經濟穩定與全球經濟格局再平衡中作出重要貢獻。
一、以高水平開放把握高質量發展的新機遇
40多年的改革開放歷程表明,“中國經濟發展是在開放條件下取得的,未來實現高質量發展也必須在更加開放條件下進行”。未來幾年,我國推進高質量發展,既有結構轉型的巨大潛力與空間,也面臨著外部環境變化的重大挑戰。在這個背景下,需要以高水平開放的突破跨越高質量發展的門檻。
1.以高水平開放釋放結構轉型的巨大潛力。當前,我國總體上處于工業化后期,并且正處于結構轉型升級的關節點。未來10年左右,我國產業結構、消費結構、科技結構、能源結構、城鄉結構、貿易結構都至少有10-15個百分點的升級空間,并蘊藏著較大的經濟增長潛力。以消費結構為例,預計到2025年,服務型消費占比有望從2021年的44.2%提升到50%左右,帶來10萬億元左右的新增消費市場,形成我國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從現實看,提升服務型消費的比重,很大程度依賴于結構性改革,依賴于以制度型開放為特點的高水平開放。從這個意義上講,開放是最大的發展。
2.以高水平開放推動服務貿易創新發展。當前,服務貿易在世界貿易中的地位持續提升,并成為全球高水平經貿規則重構的焦點。受疫情影響,全球服務貿易有所下降,但中長期快速增長的趨勢并未改變。2021年,全球服務貿易總額已基本恢復至疫情前水平,占比達到21%左右。適應服務貿易發展的趨勢,要加快推動貿易結構轉型。例如:
(1)盡快出臺并實行全國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
(2)推進服務貿易數字化進程。爭取到2025年,我國數字貿易占服務貿易的比重由目前的50%左右提升至60%以上,達到全球平均水平。
(3)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與CPTPP服務貿易開放水平基本相近的跨境服務貿易負面清單;加快推進粵港澳服務貿易一體化。
3.以高水平開放推動RCEP進程。RCEP已成為我國對外開放戰略布局的最大抓手。2021年,我國與RCEP其他成員國貿易額同比增長18.1%,占我國外貿總額的比重30.9%。未來幾年,以RCEP為抓手,與其他成員國合力建設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是我國推動高水平開放的重中之重。例如:
(1)落實RCEP開放承諾和規則,主動擴大以東盟為重點的RCEP成員國進口;繼續深化RCEP原產地規則談判,實現原產地規則從部分累積向完全累積過渡的談判。
(2)發揮中日韓的重要作用,在RCEP框架下爭取實現中日韓自貿區談判的重要突破。
(3)加快中國-東盟自貿區3.0建設,在進一步拓展零關稅覆蓋范圍,推動實現服務貿易、數字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要突破。
二、以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推動制度性變革的新突破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從打開國門到全方位開放,走出了一條世界矚目的新型開放大國之路。從未來趨勢看,以高水平開放推動制度性變革,以開放形成改革的強大動力,仍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務實選擇。
1.以制度型開放推動制度性變革的新突破。4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不僅實現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而且推動了經濟社會結構的轉型。進入新發展階段,開放與改革直接融合,邊境內開放與市場化改革直接融合。從這個角度說,開放是最大的改革。
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將使服務業市場開放、要素市場化改革、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等關鍵性、基礎性深層次體制機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推動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2.以制度型開放促進服務業市場開放的新突破。從實際情況看,我國開放的重點與難點大都集中在服務領域。2022年,我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下降到117項;其中,服務業領域83項,占比71%;全國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限制措施下降至31項;其中,服務業領域23項,占比74%。為此,迫切需要進一步加快服務業市場開放進程,是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務。例如:
(1)在教育、醫療健康等社會需求較大的服務業領域引入國際先進管理標準。
(2)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發展服務業,并在打破服務業市場壟斷方面實現實質性破題。
(3)清理并大幅削減服務業領域邊境內壁壘,逐步在人員流動、資格互認、市場監管等領域實現與國際接軌。
3.以制度型開放加快市場化改革的新突破。制度型開放的基礎在于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例如:
(1)以農村宅基地為重點,深化土地要素市場化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土地要素市場。
(2)著眼于釋放人力資本活力,加快人才管理體制創新,建立以人為中心的科技創新激勵機制。
(3)加快建立數據確權、交易、保護等制度,完善數據跨境流動管理制度建設。
4.以制度型開放促進市場環境建設的新突破。當前,世界銀行已將營商環境評估改為宜商環境評估,更加注重市場環境建設。從我國的實踐看,要繼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在公平競爭、反壟斷、市場透明、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強化制度性安排。例如:
(1)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各類產業政策,強化對各類經濟政策的公平競爭審查。
(2)對國企、民企、外企一視同仁,為企業平等競爭提供制度保障。
(3)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外規則對接與合作,推動相關國際組織在我國設立知識產權仲裁和調解分中心。
(4)提升產權保護制度化與法治化水平。2022年10月,我國民間投資占比降至54.8%,為近10年以來新低,對此需要以產權保護制度與法律的創新,穩定企業發展信心與預期。
三、以高水平開放統籌發展與安全
在發展與沖突成為全球突出矛盾的特定背景下,需要在高水平開放中促進發展,在開放發展中強化安全保障,形成發展和安全的動態平衡。
1.以制度型開放統籌發展與安全。目前,我國95%的高端專用芯片、70%以上智能終端處理器與絕大多數存儲芯片依賴進口;72%以上的原油和40%以上的天然氣依賴進口;相當多的科技創新離不開國際合作。脫離國際市場,恰恰是發展中最大的不安全。這就需要著力優化內外開放布局,在擴大共同利益中不斷強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開放新格局,以此確保更大范圍、更高水平的安全發展。
2.以產業開放統籌產業發展與安全。從現實看,有效應對“斷鏈脫鉤”,既需要自力更生,更離不開產業開放與產業合作。例如:
(1)依托RCEP做實中國與東盟全面戰略伙伴關系,強化與東盟間的農產品、新能源、數字經濟、藍色經濟等領域的合作進程。
(2)加強中日韓高新制造、服務貿易等領域合作,打造高效、穩定、安全的中日韓供應鏈網絡。
(3)與歐盟等開展以綠色產業為重點的經貿合作,促進綠色發展的政策與規制對接。
3.以開放創新統籌科技發展與安全。面對部分國家“以芯制華”、在科技領域構筑“小院高墻”等挑戰,需要有效統籌自主創新與開放創新、統籌“軟科技”與“硬科技”、統籌國內布局與國際布局。例如:
(1)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重點厚植創新引領發展的根基,爭取到2025年,我國研發強度從2021年的2.44%盡快提升到3%以上;基礎研究占比由目前的6.5%提升至10%左右。
(2)堅持開放創新,以制度型開放主動融入國際創新大格局,推動科技管理體制與國際的逐步對接。
(3)充分利用14億人的大市場優勢,吸引國際先進技術在中國的商業轉化;吸引科技領域留學生回國,集聚全球優質創新資源。
4.以能源國際合作統籌能源發展與安全。當前,地緣政治變化加大我國能源安全的挑戰。統籌能源發展與安全,既需要推動我國能源結構轉型,也需要進一步優化能源國際合作布局,以高水平開放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例如:
(1)加大相關的結構性政策調整和結構性改革力度,逐步提高能源科技水平,形成綠色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結構。
(2)完善海外主要油氣產區合作,優化資源配置,在擴大開放中提升進口多元化程度和安全保障能力。
(3)鞏固和拓展與油氣等能源資源出口大國互利共贏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能源市場價格體系建設,提升定價話語權,提升能源安全的保障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