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ESG是我國新時代新征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大勢所趨。
ESG把環境、社會、治理等多方面因素有機整合在一起,將投資理念、投資關注度和投資標準從傳統的財務績效為主擴展到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公共利益和良好公司治理等領域,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樹立ESG理念并在實踐中推動,對于新發展階段我國加快綠色發展方式轉型,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對于增進民生福祉,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對于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等諸多方面都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有利于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發展是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加快發展ESG應該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題中應有之義。
ESG作為一種新的投資理念和投資實踐,在國際上也算新生事物,但發展很快。已引起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的高度重視,乃至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世界范圍內的ESG投資發展勢頭迅猛。在ESG投資產品中,ESG基金以其定位清晰、標的廣泛、風險分散、操作簡便等特征,成長迅速,其規模已從2019年底的1萬億美元上升到2022年上半年的3萬多億美元。不到3年時間增長了3倍。相比之下,我國的ESG投資起步較晚,近幾年才受到比較廣泛的關注。2021年國內新發ESG公募基金產品只有52只。政府部門開始把ESG因素逐步納入到金融監管,碳達峰碳中和成為責任投資的焦點,ESG投資標準方法研究提速,強制ESG信息披露開始成為趨勢,各類企業、金融機構都開始引入ESG。即使引入ESG比較快的粵港澳大灣區,ESG投資和ESG基金的發展實踐也規模較小,而且不是很平衡。香港的發展明顯快于大灣區其他地方。截至2022年5月,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ESG基金有131只,管理資產規模為1435億美元,占全球ESG基金總規模的5%。其中香港本地機構或外資在港分支機構發行的僅有11只,資管規模不足11億美元,占比不足0.8%。聚焦于中國市場的基金僅有9只,資管規模36億美元,僅占所有ESG基金規模的2.5%。這種情況表明,ESG發展潛力巨大,市場廣闊。
發展ESG,必須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要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貫穿到ESG發展的各環節、各方面。一是在發展模式選擇上,既要借鑒國際經驗和做法,又要通過發展理念、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創新,推動ESG適合我國國情,成為有中國特色,是中國式的ESG。二是要體現協調、包容,妥善處理ESG發展過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關系,用系統思維考慮問題,做好統籌協調,平衡多個利益相關方。三是要突出“E(綠色)”,充分考慮綠色低碳發展的需要和要求,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可持續發展。尤其要汲取國際上已經出現的“漂綠”問題教訓,防止把ESG當成背書工具或募資手段而刻意“漂綠”。四是與國際接軌,ESG不能是封閉的,應該是開放的,要推動建立與國際市場實現有效對接的ESG投資和ESG基金市場體系,評級標準和信息披露體系,在規則、規制、管理和標準上對接,就是我們通常講的制度型開放。也要優化ESG發展區域布局,其理念和實踐由目前起步相對比較快的大灣區輻射到長三角、東南沿海、京津冀乃至內地,推動ESG投資和ESG基金在中國區域協調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五是要不斷提升“S(社會)”含量,體現“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推動ESG投資和ESG基金持續投入社會公共服務事業,扎實推進共同富裕。
發展ESG,要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一項事關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局的重大戰略任務。發展ESG投資和ESG基金,要充分考慮融入這個大局。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在于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增強國內大循環內生動力和可靠性,使經濟循環暢通無阻。ESG投資和ESG基金在基金募集、項目選擇、標準評級、信息披露乃至企業決策和企業治理(“G”)等方面,都必須充分考慮暢通經濟循環這個新發展格局的關鍵。從供給和需求兩端賦能。構建新發展格局,除了國內大循環,很重要的還有個國內國際雙循環,需要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形成對全球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提升貿易投資合作質量和水平。增強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中的影響力。因此,ESG投資和ESG基金要有國際視野,要成為國際化的,能吸引、整合國際金融市場資源的可持續金融。
發展ESG,必須把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深化改革是ESG投資和ESG基金發展的強大推動力。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通過要素市場化配置擴大ESG投資和ESG基金的規模,推動其快速發展;通過政府職能“放、管、服”改革,制定ESG評價標準、強化ESG信息披露,政策規范、法律約束等,引導ESG投資和ESG基金健康發展;通過打造開放型、包容性、國際化標準體系,推動ESG標準對接互認,協調發展。此外,要靠深化改革妥善處理ESG中E(環境)、S(社會)和的G(治理)的關系。從體制機制的角度看,G可能比E和S更重要。G既包括政府治理,也包括企業自我治理,抓住了G,E和S就好辦了。
在關于ESG發展的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國內已有不少動作。除了前些年陸續出臺相關文件推動外,這兩年力度進一步加大。2021年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就相繼發布了多個促進ESG發展的政策。人民銀行2021年8月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業標準;2022年初人民銀行等四部委發布《金融標準化“十四五”發展規劃》,內容包括統一綠色債券標準、豐富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標準、加快制定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披露標準、研究制定并推廣金融機構碳排放核算標準、建立ESG評價標準體系、建立可衡量碳減排效果的貸款統計標準、探索制定碳金融產品相關標準、加快研究制定轉型金融標準等。2021年5月生態環境部印發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6月證監會印發的《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專門新增一節“環境和社會責任”,鼓勵上市公司披露碳減排的措施與效果。9月雙碳目標的“1+N”政策體系中的“1”正式發布,其中專門強調了積極發展綠色金融,為未來ESG投資和綠色金融發展奠定了“雙碳”基調。2022年5月國資委發布《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明確提出央企要建立健全ESG體系積極參與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規則、ESG績效評級和ESG投資指引,為中國ESG發展貢獻力量,要推動更多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披露ESG專項報告,力爭到2023年相關專項報告披露做到“全覆蓋”。類似的政策文件還有不少,不一一列舉,都是推動ESG體制機制改革的有力舉措。
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密切關注、高度重視ESG問題,已經成立了ESG和可持續金融專門研究機構,把ESG發展特別是ESG基金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作為重點研究課題,在國家有關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特別是把ESG發展研究和我會的其他重點研究課題有機結合,如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開放型經濟體制、公司治理與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體制機制、碳達峰碳中和體制機制、數字經濟發展體制機制、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保障改善民生和共同富裕體制機制等。不斷推進ESG理論、政策、法規和實踐的發展。
(根據作者2022年11月23日在北京“金融街論壇”上舉辦的“首屆國家雙碳戰略與ESG高峰論壇”上的致辭演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