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報告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發展要求。新時代背景下,為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二十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是繼十八大提出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十九大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后對繼續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提出的更高要求。要建立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方面是要構建高水平的有效市場,優化政務服務與金融服務,解決企業發展問題與居民收入問題,完善市場化、法制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另一方面則要構建高水平的有為政府,進一步完善宏觀政策體系及其跨周期調節機制,著力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堅持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兩手并重,使宏觀治理與政府監管更加精準到位,持續推動科技創新,有效改善民生福祉,著力保持經濟大盤平穩運行。
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從多領域同步推進,全方位提升經濟體制各方面的水平,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保障。未來,我國將從市場經濟體制,宏觀經濟治理體系、企業發展環境、科技創新體系、民生福祉制度等五大板塊十一個重點方面進行深入改革;針對三個新領域和六個重點,加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力度,持續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建設。
一、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
這方面的深化改革涉及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與市場經濟基礎制度,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與“十九大”報告中的表述一致,是改革開放以來及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我國經濟體制改革所要堅持的主要方向。二十大報告繼承了十九大報告“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經濟體制改革重點”的改革思路,強調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和深化要素市場改革。并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提出要完善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市場經濟基礎制度,優化營商環境。今年四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已在《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中指出,要從編制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機制、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加快推進社會信用立法等多個方面健全統一的社會信用制度;未來社會信用制度的建設及其完善將成為政府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十大報告指出要深化要素市場化改革。目前,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已提上日程。2021年末,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正式啟動,涉及土地、勞動力和人才、資本、技術、數據、資源等要素的管理制度、交易規則、保護機制以及分配機制,預計到2025年基本完成試點任務。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是我國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點之一,十四五期間有望實現突破性進展。二十大報告強調要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這是在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妥善處理政府與市場關系的重要內容;未來將會繼續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厘清政府職責邊界,從理念、體制、方式上實現從傳統管制、管理到治理的轉變,政府工作重心轉移到提供優質公共服務上,同時也要創新監管方式,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
二十大報告要求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十八大報告曾提出加強宏觀調控目標和政策手段機制化建設,十九大報告進一步提出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體現了我國宏觀調控的制度建設由點到面逐步擴展、一脈相承并不斷完善的改革路線。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宏觀經濟治理思路不僅要關注經濟增長與經濟結構,也要關注系統性金融風險、民生保障、環境治理等方面,更具系統性與全局性思維。未來我國將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將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突出國家中長期發展規劃這一戰略導向,把實施擴大內需戰略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機結合起來,加強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協調配合,做好跨周期政策設計與逆周期調節,注重兼顧內外部均衡,強化底線思維與風險意識,同時也要重視宏觀經濟治理數據庫與評估評價制度的基礎性支撐作用。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是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健全現代預算制度,優化稅制結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健全現代預算制度是在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預算制度”基礎之上的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建立科學預算,通過明確政府預算收支范圍、重視收入預測與支出標準等實現預算管理一體化;通過執行規范與強化監管實現預算監管體系化,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同時注重績效管理,強化公開透明。優化稅制結構是當前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十八大提出要構建地方稅體系,形成有利于結構優化、社會公平的稅收制度,十九大要求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與之不同,二十大報告強調優化稅制結構,未來將注重健全直接稅體系,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2021年為36%);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優化稅率結構;進一步優化增值稅制度,支持制造業及其產業鏈供應鏈發展;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與稅率,刺激消費需求,引導消費行為;完善各項稅收減免、退稅等優惠政策;健全地方稅體系,逐步擴大地方稅政管理權。與之前相比,二十大報告首次提出要完善轉移支付體系。當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以一般性轉移支付為主體、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結合的轉移支付體系;隨著中央對地方政府的轉移支付規模逐年增加,2022年已達到9.8萬億元,轉移支付發揮著平衡政府財力、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作用,但同時在財權與事權對等、資金分配及用途、績效管理與監督等方面仍需通過改革創新持續優化。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是金融領域不變的主題。近三次黨代會均強調要深化金融體制改革,而不同的是二十大報告正式提出要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提出的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再次被二十大報告提及,并作為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需要,是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戰略支撐?,F代中央銀行制度是一項重大的系統性工程,其首要任務是完善貨幣政策框架,包括優化政策目標體系、豐富貨幣政策工具箱、暢通政策傳導機制等方面;其次是建立便捷、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服務體系,構建系統性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和完善國際金融協調合作治理機制。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包括貨幣供應調控機制,靈活精準利用總量、結構與價格工具調控市場流動性,調節金融機構信貸投放,優化信貸結構;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機構體系,提升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能力。
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強化金融穩定保障體系,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持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需要建立高效的監管決策協調溝通機制,健全宏觀審慎、微觀審慎、行為監管三大支柱,構建權威高效的風險處置制度安排。當前,我國已建成存款保險基金、保險保障基金與信托業保障基金,針對性防范、化解和處置銀行業、保險業與信托業機構的金融風險;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設立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目前正在加快展開資金籌集工作;4月,《金融穩定法》草案向社會征求意見,未來將進一步完善金融法治體系,壓實各方責任,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風險處置機制。上述基金及其制度安排將成為金融穩定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下一階段可能要進一步劃分各類基金對金融風險事件的保障范圍、權責劃分、處置機制等,為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的健康發展提供多層次、體系化的風險解決方案。
二十大報告提出要健全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當前我國擁有全球最大規模的銀行市場,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途徑仍以間接融資為主;但近幾年我國直接融資規模迅速擴張,結構持續優化,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成效顯著。健全資本市場功能首先要發揮資本市場的要素資源配置功能,引導資金向更具創新性的方向高效配置;其次是更好的發揮其財富管理功能,激發市場活力,滿足廣大人民群眾財富管理需求;再次是發揮資本市場的風險防范化解樞紐功能,更好發揮市場內在穩定機制作用的同時,提高宏觀審慎監管效率與風險處置效率。報告強調,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的要求也將通過改革,有效推動社會資本加大對實體經濟尤其是先進制造業、科技創新、新能源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
三、優化和提升企業發展環境
關注各類型微觀主體發展,強調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優化民企發展環境,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二十大報告再次明確,持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內容,是一項需要長期堅持的任務。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早在十八大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部分中指明,即推動國有資本更多地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十九大還增加了加快國有經濟戰略性重組的要求。當前,深化國企改革的關鍵問題是完善產權制度,二十大報告提出的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首要工作也是構建穩定而又靈活的股權結構;未來需要從高質量推進董事會建設、激發經理層動力與活力、處理好黨的領導與市場化選聘經營管理者的關系等方面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
二十大報告提出,要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與之前兩屆黨代會的內容有所不同,十八大提出要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平等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十九大的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多為市場準入與公平競爭方面;二十大報告側重于保護民企產權與企業家權益,注重優化營商環境。民營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充分就業的主要力量。構建高水平市場經濟體制同樣需要民營經濟保持高質量發展,需要在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產權保護、法律保護、社會信用、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等方面加快體制機制改革,轉變市場觀念,對民企一視同仁,同時也要切實保護民營企業家的合法權益。
二十大報告著重提及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十九大并沒有相關描述,十八大在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中提出支持小微企業特別是科技型小微企業發展。疫情以來,中小微企業面臨較大的經營壓力,為保市場主體、保收入、保就業,各項針對性的企業紓困政策頻繁出臺,如組合式減稅降費政策、減免租金、緩繳社保費、增加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額度、增加支小再貸款額度、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創設兩項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等,中小微企業得到較大的政策支持。未來疫情仍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國內需求恢復相對緩慢,同時中小微企業在就業、創新、服務等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貢獻,需要市場經濟體制在上述多方面深化改革,持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著力解決其經營發展難題。
按照二十大精神,未來將繼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轉變經營管理理念,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增進社會公平正義,創新監管方式,為中小微企業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將繼續加快落實中小微企業紓困政策,靈活運用組合式稅費政策,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確保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增值稅留抵退稅落實到位;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扶持力度,降低貸款利率,提高信貸額度,擴大信貸投放,借助政府性融資擔?;鸬冉鉀Q其抵押資產少、融資難等問題;地方財政將會繼續加快落實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專項紓困資金,通過房租補貼、擔保費、貸款貼息、用水用電用氣價格補貼等形式著力解決其經營發展難題。
四、推進科技創新體制改革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十八大、十九大報告中關于教育、科技和人才的論述分散于各個章節。二十大報告將三者并提、單獨成章,提出“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強化現代化建設人才支撐”,并放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章節之后,體現了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體發展戰略在高質量發展中的核心地位,賦予了其對于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作用。
科技自立自強是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當前國際環境錯綜復雜,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愈加激蕩,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面臨重塑,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強。世界各國深刻認識到科技自立自強對國家安全發展的重要性,科技創新已經成為國際戰略博弈的主要戰場。我國只有加強科技的戰略獨立性和自主創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贏得發展的主動權。
自十八大以來,我國加快推進科技自立自強,全社會研發經費支出從1萬億元增加到2.8萬億元,居世界第二位;研發人員總量居世界首位;國家創新能力綜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12位。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不斷加強,布局建設500多家國家重點實驗室,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實現突破,正加快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
科技創新體制改革是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關鍵著力點。未來要繼續完善科技創新體系,健全新型舉國體制,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一是構建加強基礎研究的體制機制,增強原始創新能力。圍繞重大戰略需求和科技攻關,構建高效的組織動員機制,打造戰略科技力量,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二是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深化財政科技經費分配使用機制改革,提升科技投入效能。三是健全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的促進機制,推動企業成為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應用的主體,加強企業為主體的“政產學研用”合作。四是完善國際科技交流合作體制機制,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
五、健全和優化民生福祉制度
二十大報告指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就是要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增進民生福祉,不斷實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且惠及全體人民。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將大力推動收入分配、就業促進、社會保障和住房等四方面的民生福祉制度改革。
1.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是促進共同富裕的基礎性制度。與十八大、十九大報告相比,二十大報告更加強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與共同富裕目標緊密結合,并且首次將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作為新時期工作任務之一獨立成段。表明未來更加重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二十大報告指出,做大收入“蛋糕”,增加低收入人群收入、增加居民要素收入和財產性收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與建設共同富裕的橄欖型社會相呼應;首次提出“規范財富積累機制”,再度強調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切實推進共同富裕。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旨在解決好財富怎樣分配、如何避免兩極分化等“發展起來以后的問題”,為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有利于化解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讓社會各階層、人民群眾普遍從發展中獲益,增強全社會對高質量發展成果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建設橄欖型收入體系有助于構建促進消費的長期力量。
十九大以來,黨和國家在完善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方面,方向更加明晰,政策試點也在穩步推進。十九屆五中全會將“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作為遠景目標正式提出。2021年5月,浙江省試點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以浙江的先行經驗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探路。
未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加重視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相互協調。初次分配方面預計將著力探索多種渠道增加中低收入群體要素收入,拓寬財產性收入渠道;再分配方面可以針對中低收入群體降低稅賦、增加扣除,完善醫療等保障制度,提高公共服務水平;第三次分配方面則要完善現代公益慈善制度,加強職能部門能力建設,健全稅務、法律等激勵和約束機制。
2.健全就業促進機制
就業優先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歷屆黨代表大會都強調健全就業促進機制、提高就業質量。二十大報告結合我國目前實際情況,在堅持就業優先戰略基礎上,提出了更具有側重性的就業政策目標:一是加大對于重點群體的就業保障力度,加強困難群眾就業兜底幫扶;二是首次提出消除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和就業歧視;三是擴大就業保障覆蓋范圍,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就業是基本的民生,也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所在。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是推動高質量發展、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扎實推進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礎。完善就業保障機制、落實就業優先戰略,才能激活經濟內循環的動力,讓人民群眾共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近年來,已有多項就業政策落地落實,取得了一定成效。各地政府和學校廣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人才流動機制不斷創新,勞動力資源配置得到優化;制度規范陸續完善,勞動者權益保護更為健全。全國就業形勢總體趨穩、穩中向好。
面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疊加的復雜局面,未來一個時期,我國就業仍將面臨總量壓力和結構性問題,仍應加大力度促進就業機制改革和健全,擴充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構建更加公平的就業環境。
3.健全社會保障體系
社會保障體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網和社會運行的穩定器。與十八大、十九大報告相比,二十大報告中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表述更全面具體。二十大報告指出,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健全公平統一、安全規范的社保體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
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基。“十四五”時期,我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面臨經濟增速換擋、人口老齡化加劇、就業結構持續變化等新的發展形勢,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增進人民福祉,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織密織牢民生安全網,保障經濟社會穩定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我國已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總體實現社會保障全民基本覆蓋,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取得突破進展,總體實現省級統收統支,但多層次社保體系發展仍存在一些短板,老齡化背景下社保基金收支平衡壓力持續加大。
下階段,我國將繼續深化基本保險制度改革,發展補充保障,強化社會保障體系運行支撐,實現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一是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制度,降低參保門檻,不斷擴大社保覆蓋范圍;二是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加快出臺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方案,健全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鸸芾頇C制;三是通過稅收優惠等方式,支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提高企業年金覆蓋率,規范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加快推動補充保障發展;四是加快建立健全中國特色醫療保障體系,完善重大病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異地就醫結算,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4.建立供求平衡的住房制度
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這一提法與十九大表述一致,但內涵是有一定變化的。未來,住房工作的總體思路是“房住不炒”和“租購并舉”,前者是定調房地產市場要保持平穩健康發展,后者則明確了住房供應的方式將更為豐富和全面,總體上將以高質量發展為引領,推進房地產這一首要民生福祉建設。
我國房地產市場將步入平穩發展階段,未來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仍是政策主要的服務對象。一方面,流動人口和城市自然增長的新增人口將成為剛需的主要來源;另一方面,改善性住房需求也逐漸成為人民群眾向往美好生活的訴求。
縱觀過去幾年發展規劃來看,除了繼續發展商品房市場以外,住房租賃市場也逐漸成為房地產市場的主要組成部分。2015年末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2020年末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這部分也被列入了《2021年新型城鎮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重點任務》中。住建部表示,“十四五”期間,全國40個重點城市計劃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650萬套(間),預計可解決近2000萬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毫無疑問,保障性租賃住房已經成為了保障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要抓手。2022年8月底,首批3支保障房公募REITs在交易所上市,標志著保障房項目所涉及的“投融管退”形成閉環,為保障性租賃住房提供了有效金融工具支持。在過去兩年土拍過程中,部分城市的土地項目也加入了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比例。未來,新型城鎮化將推動區域性住房需求提升,住房供給也將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選擇,租賃住房比重將有望上升,更好地匹配和滿足居民住房需求。
六.推進高水平開放新格局
對外開放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二十大報告指出“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相較于十八大的“全面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和十九大的“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對開放的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十大報告中提出新的三點重要內容:“雙循環聯動”,即以國內大循環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增強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聯動效應;“制度型開放”,即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多元經貿關系”,即維護多元穩定的國際經濟格局和經貿關系。
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是推動高質量經濟發展的需要,也是深化市場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改革的內在要求。在百年變局之下,我國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面臨挑戰,經濟體制改革也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需要以更大的勇氣推動對外開放,進一步融入全球分工體系,實現新舊動能轉換和產業轉型升級,以此將外部壓力轉化為內生動力,激發市場活力,打通“斷頭路”,疏通“大動脈”,暢通“微循環”,為高質量發展創造有利條件。二十大報告中“制度型開放”、“多元經貿關系”、“雙循環聯動”的新提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推動“制度型開放”是實現供需更高層次動態平衡的根本保障,可彌補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對外開放的“制度短板”,加快國內規制與國際高標準規制的對接,并拓展國內經濟的發展空間。構建“多元經貿關系”是穩定出口和經濟增長、拓展經貿新增長極的一個中長期策略,是增強我國國際經濟合作和競爭新優勢的重要舉措。構建多元化的經貿關系可以有效應對疫情沖擊下出現的逆全球化、單邊保護主義的負面影響,是實現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基石。實現“雙循環聯動”可以有效的將內在“制度型開放”和外在“多元經貿關系”有機結合,構建互利共贏、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暢通國內大循環,提升國際大循環,以國內大循環牽引國際大循環,國際大循環促進國內大循環,在高水平對外開放的基礎上形成良性循環和實現高質量發展。
我國從多層次、多角度、多維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已經取得了積極進展。在“制度型開放”方面,自2013年上海浦東建立第一個自由貿易實驗區以來,廣東、天津、福建等自貿區陸續設立,形成“1+3+7”,東中西協調、陸海統籌的對外開放格局。2020年頒布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對投資和貿易高標準的制度型和結構性創新試驗。在“多元經貿關系”方面,我國已與26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19個自貿協定,較10年前增長了將近1倍。我國全面履行入世承諾,全商品平均進口關稅水平從2001年的15.3%降至2010年的9.8%,2021年再降至7.4%,2022年《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落地生效,成為我國出口新的增長拉動力,區域貿易伙伴不斷增加。在“雙循環聯動”方面,自2020年5月提出構建“國內國際雙循環新格局”后,從產業、市場、要素等方面的國內、國際循環體系陸續推進。2021年1月《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提出,2022年4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發布,都推動了國內循環的進一步開放、加快區域壁壘的破除,擴大金融服務業和社會服務業的開放,減少國內和國際市場準入的限制,是“改革開放”不斷深化的體現。
下階段,我國將繼續對內深化制度開放、對外拓展多元經貿,以雙循環聯動機制融合對內、對外的兩套循環體系,推進高水平高質量的開放。首先,作為制度型開放的重要載體和抓手,自貿港和自貿區的創新建設可能是下一步的工作重點。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等條件相對成熟的自貿區先試先行,主動與國際自由貿易區域接軌,真正做到“境內關外”,實現高標準的“三零”(零關稅、零壁壘、零補貼),促使其他自貿區逐步“復制”與“推廣”,為國內的制度型開放和高水平開放創造良好基礎。其次,有序推進和拓展多元化區域貿易協定。積極推進加入《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工作。鑒于當前數字貿易發展的關鍵期和RCEP良好的框架基礎,可能會同步推進加入《數字經濟伙伴關系協定》(DEPA)談判、中日韓自貿協定談判和中國-東盟自貿區3.0版的升級。再次,積極探索有益于雙循環構建和國內外市場體系開放的新模式。在外部開放的基礎上,推動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內部要素市場的統一與開放,健全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促進各地區準入規則更規范透明,提升供給體系對國內國際需求的適配性,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動態平衡。
二十大報告還提出了對外開放的“六大重點”。一是加快建設貿易強國,即推動貨物貿易優化升級,創新服務貿易發展機制,發展數字貿易,不斷拓展貿易的新業態和新模式。二是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即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形成健康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經營環境。三是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即在一帶一路戰略指引下,堅持引進來和走出去并重,加強對外的區域合作和創新開放的能力。四是優化東、中、西的區域開放布局,即鞏固東部沿海地區開放先導地位,提高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開放水平,加快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五是提升自貿區建設水平,即加快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的改革自主權,探索更開放和先進的管理經營模式,擴大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的網絡建設。六是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即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持續提升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