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趙艾出席由我會提供學術支持和指導,騰訊金融研究院、騰訊ESG協同辦公室、騰訊可持續社會價值事業部主辦的“粵港澳大灣區ESG基金發展趨勢研討會暨大灣區ESG基金體系和互認研究座談會”。
趙艾在致辭講話中指出,粵港澳大灣區ESG基金發展,正逢其時,是大勢所趨。ESG作為一種新的投資理念和投資實踐,在國際上也算新生事物,但發展很快。已引起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的高度重視,乃至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目前世界范圍內的ESG投資發展勢頭迅猛。在ESG投資產品中,ESG基金以其定位清晰、標的廣泛、風險分散、操作簡便等特征,成長迅速,其規模已從2019年底的1萬億美元上升到2022年上半年的3萬多億美元。不到3年時間增長了3倍。相比之下,我國的ESG投資起步較晚,近幾年才受到比較廣泛的關注。2021年國內新發ESG公募基金產品只有52只。政府部門開始把ESG因素逐步納入到金融監管,碳達峰碳中和成為責任投資的焦點,ESG投資標準方法研究提速,強制ESG信息披露開始成為趨勢,各類企業、金融機構都開始引入ESG。從粵港澳大灣區看,ESG投資和ESG基金的發展實踐也就是近幾年的事,而且不是很平衡。香港的發展明顯快于大灣區其他地方。截至2022年5月,經香港證監會認可的ESG基金有131只,管理資產規模為1435億美元,占全球ESG基金總規模的5%。其中香港本地機構或外資在港分支機構發行的僅有11只,資管規模不足11億美元,占比不足0.8%。聚焦于中國市場的基金僅有9只,資管規模36億美元,僅占所有ESG基金規模的2.5%。這種情況表明,ESG發展方興未艾,粵港澳大灣區潛力巨大,市場廣闊,而且在全國ESG及可持續金融發展中應發揮積極的示范作用。
趙艾講到,粵港澳大灣區ESG基金發展,必須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要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貫穿到ESG基金發展的各環節、各方面。一是在發展模式選擇上,既要借鑒國際經驗和做法,又要通過發展理念、體制機制和方式方法創新,推動ESG適應大灣區兩種社會制度、三種貨幣和三個海關監管區的實際。二是要體現協調、包容,妥善處理ESG基金發展過程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的關系,用系統思維考慮問題,做好統籌協調,平衡多個利益相關方。三是要突出“E(綠色)”,充分考慮綠色低碳發展的需要和要求,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可持續發展。尤其要汲取國際上已經出現的“漂綠”問題教訓,防止企業把ESG當成背書工具或募資手段而刻意“漂綠”。四是要按照建立統一大市場要求,構建全面開放、能實現有效對接的大灣區ESG投資和ESG基金市場體系,評級標準和信息披露體系既與國際接軌又符合中國國情,做好法律、法規、管理和標準的對接。其理念和實踐由大灣區輻射到長三角、東南沿海、京津冀乃至內地,推動ESG投資和ESG基金在中國區域協調發展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五是要不斷提升“S(社會)”含量,體現“人民至上,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推動ESG基金持續投入公共服務事業,促進大灣區實現共同富裕。
趙艾談到,粵港澳大灣區ESG基金發展,要融入構建新發展格局。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是一項關系我國發展全局的重大戰略任務。發展ESG投資和ESG基金,要充分考慮融入這個大局。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在于經濟循環的暢通無阻。從供給和需求兩端同時發力,全面暢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在這其中,生產是經濟循環的起點,是解決供需不平衡不匹配、暢通國民經濟循環的關鍵所在。同時,要緊緊扭住擴大內需這個戰略基點,通過構建完整的內需體系把這個循環暢通起來,形成需求牽引供給、供給創造需求的高水平動態平衡。大灣區ESG投資和ESG基金在基金募集、項目選擇、標準評級、信息披露乃至企業決策和企業治理(“G”)等方面,都必須充分考慮暢通經濟循環這個新發展格局的關鍵。從供給和需求兩端賦能,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構建新發展格局,除了國內大循環,很重要的還有個國內國際雙循環,需要實行高水平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形成對全球要素資源的強大吸引力,既要持續深化商品、服務、資金、人才等要素流動型開放,又要穩步拓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通過參與國際合作和國際市場競爭,以國際循環提升國內大循環效率和水平,改善我國生產要素質量和配置水平,增強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創新鏈中的影響力。因此,大灣區ESG投資和ESG基金要有國際視野,要成為國際化的,能吸引、整合國際金融市場資源的可持續金融示范。從這個角度講,香港以其特殊性可發揮重要的先行作用和橋梁紐帶作用。
趙艾強調,粵港澳大灣區ESG基金發展,必須把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放在突出重要位置。深化改革是ESG投資和ESG基金發展的關鍵一招和強大推動力。要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把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有機結合。通過要素市場化配置擴大ESG投資和ESG基金的規模,推動其快速發展;通過政府職能“放、管、服”改革,制定ESG評價標準、強化ESG信息披露,政策規范、法律約束等,引導ESG投資和ESG基金健康發展。此外,要靠改革妥善處理ESG中E(環境)、S(社會) 和的G(治理)的關系。從體制機制的角度看,G可能比E和S更重要。G既包括政府治理,也包括企業自我治理,抓住了G,E和S就好辦了。在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國內已有不少動作。2021年有關部門和監管機構相繼發布了多個促進ESG信息披露的政策,如央行在8月份發布《金融機構環境信息披露指南》金融行業標準;證監會在6月份印發的《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中,專門新增一節“環境和社會責任”,鼓勵上市公司披露碳減排的措施與效果;生態環境部在5月印發了《環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隨著改革的深入,粵港澳大灣區ESG基金發展具有廣闊投資空間和巨大的市場機遇。
北京大學匯豐金融研究院執行院長巴曙松、惠譽國際評級有限公司ESG業務與客戶關系管理董事韋志遠、中航產融董事長、中航信托董事長姚江濤、騰訊金融研究院副院長王志峰、中信銀行(國際)財資及環球市場-ESG和可持續金融副總裁殷光悅、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副院長施懿宸、海通國際首席經濟學家孫明春、招商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總經理白海峰等專家學者參加了本次論壇。我會學術秘書、ESG和可持續金融專委會副主任陸琪組織并參與了座談會。座談會以線上視頻方式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