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是重要的生產要素。目前,我國是數字大國,也是數字經濟大國,但只是“大國”并非“強國”。要從“大國”變成“強國”,就要進一步通過改革推動數字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這次會上(全國政協專題協商會)大家討論得非常熱烈,包括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問題。安全非常重要,不安全當然是風險,但發展得慢也是風險,而發展最終可以為安全全面兜底,因為安全要靠技術迭代升級、數字經濟產業生態聚合和國際競爭力提升等多方面發展來保障。這一點,目前已經形成共識。
中國的優勢是市場規模超大、人口數量大、數字資源非常豐富。要進一步挖掘數據資源,把數據資源變成數據資產、數字產品并轉化成各種應用場景,這會涉及到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及監管的進一步完善。
01不安全是風險,不發展、發展慢更是風險
人類文明在經歷了農業文明、工業文明后進入數字文明。從工業文明到數字文明,經濟形態也從工業經濟發展到數字經濟。數字經濟應被理解為經濟形態的新形態和新趨勢,而不是現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的一個新類別。由于目前數字經濟還沒有完全發展起來,所以我們在理解數字經濟時把它視為現有國民經濟中的一個類別,比如我們常說“數字經濟占國民經濟的比重是多少”。這是暫時的。若從發展趨勢來看,以后主導的經濟形態將是數字經濟,現在的工業經濟都將被數字化而變成數字經濟的基礎,而不再是主導的經濟形態。等到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后,整個國民經濟都應當是數字經濟形態。此時不僅經濟數字化了,社會也要數字化,我們會迎來數字社會,人類會進入數字文明。因此,當數字經濟還處于尚未成熟階段時,它可以被視為國民經濟的一部分,但從它的發展前景來看,它應當是相對于工業經濟而言的一種全新經濟形態。只有這樣去理解數字經濟,我們才能準確把握經濟發展趨勢以及當前的“實體經濟”與“數字經濟”之間的關系。
數字平臺是數字經濟的微觀基礎之一。工業經濟的微觀基礎是企業、工廠,而數字經濟微觀基礎的主要組織形態就是各種平臺。平臺企業是數字經濟的神經中樞,如同企業、工廠之于工業經濟一樣。這是數字平臺和數字經濟的關系。
關于數字平臺的治理和數字經濟的治理,前者是從微觀來看,后者是從整體來看。工業經濟中對企業的管理,是需要企業遵守技術和安全規范,并通過國家監管來保證生產安全、消費安全。到了數字經濟時代,工業化時代的監管思路已經不完全適用了,而適應數字經濟、數字平臺企業的新的監管思路、監管方式仍在摸索之中。
目前數字經濟發展尚不充分,很多問題只有等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會充分暴露,很多問題也要依靠數字技術本身發展起來之后才能被解決。比如,保護個人隱私要靠技術進步,有了隱私計算技術就可以實現對數據“可用而不可見”,既保護個人隱私又讓數據得以流通和使用。保護數據中的個人隱私,不是簡單用法律和行政監管手段就可以很好地解決的,過多的禁止或行政許可,那只會妨礙數據的流通和使用,而數據只有在流通和使用中才具有價值。因此,對于數據的治理和監管問題,其答案最終蘊含于快速的技術迭代升級中,蘊育于數字產業的發展中,蘊育于數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發展中的問題,最終要靠發展來解決。
數字經濟中技術的迭代升級速度相當快,可謂“一步趕不上就步步趕不上”。這需要要給數字平臺、數字經濟足夠的發展創新空間,否則數字經濟就面臨發展放緩甚至停滯的可能。從國際競爭的角度來說,數字經濟發展放緩就意味著國家的安全隱患增加。
從“俄烏沖突”可以看到,俄羅斯的信息數字技術和西方國家相比差距較大,因而陷入被動。因此數字技術能否實現快速升級,涉及到國家安全、產業安全和國家經濟競爭力。
在數字經濟時代,不僅是制造業,各產業發展都要數字化,由此提升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在制造業,有了工業互聯網平臺和虛擬制造,產業效率可以大幅提升。在金融業,只有當數字金融成為一種新形態,我國金融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才能進一步增強。在服務業包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數字化建設才能大幅提高政府的效率。
目前,我國的數字經濟是“大而不強”,正面臨與美國拉大差距甚至被其他國家超越的危險,因此我們要有加快發展數字經濟的緊迫感。面對安全和發展,我們看問題要分清主次,解決問題要有層次,要把發展擺在首位,把解決安全放在發展中來考慮,發展是第一要務,要通過發展來解決安全問題。
數字經濟治理,要避免合成謬誤?,F在涉及數字經濟治理的政府部門大概有二十多個。各部門站在不同角度加強對數字平臺和數字經濟監管,其動機和出發點都是希望數字經濟健康、快速發展,但在多方監管中又無意識地造成合成謬誤,阻礙數字經濟發展。如何解決合成謬誤問題?這是當前數字經濟治理中的關鍵。
02如何支撐平臺的創新活力?
企業是研發創新的主體,研發創新離不開資本支撐。在研發過程的不同階段,需要不同形態的資本來支持。比如初創期需要種子基金、天使投資,到中后期需要一些權益性基金、風險投資跟進。
從現實來看,資本對研發創新具有孵化器的作用,助推研發技術成果產業化以及變成現實生產力。研發和資本不能分離,離開了資本的研發,即使成功了,也可能只是單純的技術創新,可以展覽,但難以通過產品化、市場化轉化成為現實生產力。
目前出現問題的地方涉及資本如何規范。關于資本規范,大家談到較多的是針對資本的“紅綠燈”。按照市場經濟的基本要求,國家也早已明確,實行負面清單管理。負面清單上的禁止性條款是不能觸碰的“紅燈”領域,而“綠燈”領域需要審批和行政許可。從發展趨勢來看,負面清單會越來越短。從法治角度考慮,資本規范需要和平臺企業創新有機融合。
數字技術的迭代升級很燒錢,投資者只有看到未來產業的前景才會愿意投入。同時,獨角獸企業越多,意味著創新越多,最后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可能性就越多。產業孵化的過程是從一個想法、研發、產品、市場化到最后變成產業的過程,這個過程一直需要資本持續跟進。從這一點來講,創新和資本不能分開。不能一方面強調創新的重要性,一方面對資本的“紅綠燈”設置又是另一條思路,那會出現合成謬誤或分解謬誤,最終可能導致數字經濟發展放緩。數字經濟健康發展與資本健康發展,二者要有機結合起來,不能當成兩個問題去分別對待,否則又會出現新的問題,為數字經濟發展帶來更大風險隱患。
數字經濟要盡可能少用那些針對工業經濟的監管措施,避免刻舟求劍,要與時俱進。如果缺少反思、風險評估和審慎包容,很可能會陷入好心辦壞事的結局。比如數據確權的問題,原始數據大多是行為數據,要確權給行為人非常難。采集上來的原始數據若不進行加工處理,也就不具備任何價值,即使確權也沒有意義。另外,原始數據中包含的信息維度很多,通過加密計算等數字技術既可以保護個人隱私又可以讓數據實現價值,還可以激勵數據的流通和使用。這意味數據確權,依賴于新的數字技術手段,而非法律條文和行政措施。
工業經濟的監管方式整體上在數字經濟治理中行不通,因為工業經濟的時間、空間都是分離的,而數字經濟的時空是一體的。也許從我國的會計監管改革中可以找到一些啟示。計劃體制時期對所有行業都制定了一套會計制度,對企業記賬核算做了嚴格的規范要求;市場化改革之后,只發布會計準則,允許企業根據會計準則和行業特點設立自己的賬簿體系和會計制度。會計監管重在建立新規則和進行引導,而不是綁住企業的手腳。這樣企業既不違反會計準則,又可以根據行業和企業特點制定自己的會計體系和會計政策,以滿足企業自身管理的需要。如此一來,監管在宏觀上有方向、有規則,微觀上放開、分權,經濟就活了。
針對數字平臺治理,可以借鑒ISO社會責任體系和ESG(環境、社會和治理)理念去引導,從宏觀上管住而不是在微觀上對所有事項、行為都去監管。一旦落到微觀行為監管,其創新就很難有內在動力了。而當監管所帶來的合規性成本大到一定程度,創新就會停滯。對資本、平臺、算法和數據采集等一系列監管都應當從宏觀上去考慮,從規則上去引導,最終讓行業形成自律。只有這樣才可以既做到規范,又實現發展。
對創新來說,應該是“在發展中規范”。凡事按照規定動作來,就很難實現創新。創新是在無人區,在沒有人帶路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果都規范了,都有路徑了,那就不是創新了。在發展中規范、創新,在創新中規范。
03有路才能安裝“紅綠燈”
做強、做大數字經濟,還要對一些基本問題、基本概念深化認識,尤其是對數字經濟的認識?,F在有一種說法是“要加快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的融合”。這里將數字經濟和實體經濟視為一個對立關系,但未來的經濟形態都是數字經濟,因此和數字經濟相對應的概念是工業經濟,而不是實體經濟。否則,要么邏輯上不通,要么就會無意之中造成數字平臺企業與其他企業的對立,不利于數字經濟的發展。
從發展過程來看,現在以工業經濟形態為主,以后會以數字經濟形態為主,并且數字經濟會逐漸替代傳統工業經濟,農業和工業會一起變成數字經濟的基礎并在數字化過程中不斷升級,最后傳統工業就不存在了。因此,數字經濟應是和工業經濟而不是和實體經濟相對應的概念。
數字經濟是不斷創新的過程。如果路都沒有,當然也就不需要提前安裝紅綠燈!要開拓一條新路,沒有現成模式可以照搬,誰也不知道未來的數字經濟會是什么樣子。等創新到一定程度以后,等創新轉化成現實生產力并形成產業后,再考慮設置“紅綠燈”問題。即便設置“紅綠燈”也是涉及少數領域,因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紅燈就是負面清單,綠燈就是行政許可。
既然數字經濟代表未來的經濟形態和增長潛力,那就需要不斷地鼓勵創新。在這方面,要繼續走好群眾路線。創新要靠群眾路線,經濟發展、經濟建設也要走群眾路線。只有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組織群眾,讓他們去配置資源、去創新,經濟才能充滿活力。數字經濟作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更應當貫徹群眾路線。一旦把群眾路線走好了,很多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