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提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盡管還有一段時間,但是必須較早部署才能夠有條不紊地實現我們的戰略目標。
首先,“碳中和”戰略會對我們的企業帶來機遇和挑戰。和發達國家相比,實現“雙碳”目標對中國經濟的挑戰更大,這里面有幾個特殊的原因。
一個原因就是我們還是發展中國家,經濟正處于發展比較快的階段,各方面的建設也會比較快速地發展,用能的需求也會比較多,而碳排放很多是來自于用能,并且在建設中我們除了用能以外還有一些生產的過程也會產生排放。另外,我們人民生活改善的速度也比較快,也會產生更多排放。所以在需求增長比較快的情況下,我們在2060年達到“碳中和”目標挑戰是很大的。
第二,我們希望2030年達到“碳達峰”,2060年達到“碳中和”,這中間我們留了30年的時間,這個時間其實是很短的。很多發達國家從“碳達峰”到他們所期待的“碳中和”的時間都留了50、60年的時間,所以對我們來說要比別人更快速地實現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轉變是挑戰的第二個來源。
第三,我們的能源結構對于實現“碳中和”目標也提出了挑戰。我們高度依賴于化石能源,比如說電力中我們高度依賴火電,我們的發電量里面大多是煤電,還有其他的一些像油、天然氣這樣的發電。要實現“碳中和”,火電的比例就必須要減到很低的程度才可以。要實現這樣的轉變其實也是比較難的,尤其是火電,比如像煤電這樣的行業,從一個電廠建成到正常的退役通常是30-40年甚至是50年。為了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我們就需要讓一些火電廠提前退役,對我們來說成本是比較高的。所以上面這些原因都讓我們感受到,要實現“雙碳”目標,我們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但是實現“碳中和”目標不僅給我們帶來挑戰,也給我們帶來機遇。我認為機遇主要來自幾個方面:
第一方面就是我們的全球競爭力方面的機遇。中國的企業在新能源方面和全球相比有一定的優勢,雖然我們傳統車企和世界最領先的傳統車企距離可能會更大一點,但中國的一些電動車企業應該說和全世界最好的企業距離不是那么大。在其他的能源,比如說太陽能這方面,中國太陽能電池企業的競爭力是非常強的。因為全球主要的經濟體都要追求“碳中和”目標,所以他們對清潔能源的需求就會比較強,而中國在這方面比較有優勢,所以我們的全球競爭力能夠得到非常好的發揮。我們要為我們的企業努力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以及國內的政策環境,支持他們為全球“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做出更大的貢獻。
第二方面,要實現“碳中和”的目標,我們在很多改革方面可以更快地推進。過去我們有一些方面的改革還是比較困難的,比如說電力市場的改革,很多行業的準入方面的改革都是比較艱難的。但是因為有“碳中和”的目標,如果我們不改革就不可能實現這樣的目標,所以“碳中和”目標為改革創造了巨大的推動力。通過改革使得我們的能源市場更加高效率地運行,我們企業的準入門檻更低,競爭更加充分,資源配置也更多地由市場來決定,這樣就對更多企業公平競爭創造了更好的條件,也為那些創新做得好的企業能盡快在市場上獲得較大的市場份額創造比較好的條件。所以我覺得對企業來說,尤其是對在綠色能源、綠色技術方面有優勢的企業來說,“碳中和”所創造的更加完善的市場條件,會為他們提供更好更多的機遇。
第三方面,要實現“碳中和”一定要有更多的創新。創新的最大動力就是市場,如果創新可以帶來更強的競爭優勢,可以給企業帶來更多的商業機會,那么企業創新的動力就會更強。
我們怎么來為企業帶來這樣的機會?
首先,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讓市場機制在實現“碳中和”的道路上起更重要的作用。一個很重要的機制叫做“碳定價”。所謂碳定價,就是如果一個企業產生了二氧化碳或者其他溫室氣體的排放,就要為此付出代價。有不同的形式來實現碳定價,比如碳稅,如果排放了一噸二氧化碳就要交一定的稅,就要為排放付出成本。另一種是碳排放權的交易,企業如果要排放,必須事先有排放權,而排放權因為在市場上是可以交易的,所以它有一個價格。在歐洲現在大概每噸排放權的價格是80歐元,多排放一噸二氧化碳就要付出80歐元的成本。不管是碳稅還是排放權的交易,起到的作用就是讓排放的成本由排放者來負擔,排放者就有很強的動機來減排,為了減排,他們或者要自己創新或者要更多地利用別人創新的產品,這是創新最大的動力。
第二,跟“碳中和”技術有關的創新,我們要有知識產權的保護,要對創新提供各種各樣的支持,包括稅收補貼等等,讓他們的創新能夠得到比較穩定的保護。還要營造一個穩定的政策預期,讓創新者能夠放心地去創新,我覺得這是企業創新應該有的一些重要的前提條件。
最后一個方面就是我們的經濟安全。我們傳統的能源里面像石油、天然氣都對外依存度比較高,也給我們帶來一定的供給風險,如果我們更多使用清潔能源,像風能、光能等等,這些供給對外依存度不是那么高,會改善我們的經濟安全。
所以從各個方面來說,“碳中和”的目標都給企業帶來比較多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