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本會概況 > 信息公開

研究會下屬單位管理辦法

時間:2021-09-10 14:3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以下簡稱研究會)下屬單位管理,促進研究會及下屬單位的更好發展,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是指中國體改研究會所屬的獨立經營的企事業單位和財務獨立核算的單位或機構,具體包括: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雜志社、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培訓中心、改革傳播影視中心、公共政策研究部、公眾意見調查部、產業改革與企業發展專業委員會
第三條 研究會支持下屬單位依法依規拓展業務,優惠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協助聯絡上級部門,傳達有關文件和政策精神。
 
第二章 設立與撤消
第四條 研究會根據本會業務的發展與調整需要,決定設立或撤消下屬單位。
第五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的設立和撤消由會長辦公會討論同意,提交常務理事會通過。
 
第三章 人員管理
第六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的領導正職或主要負責人由研究會會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任命。
第七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的領導副職由正職提名,報研究會備案,由本單位任命。
第八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的其它工作人員由本單位按內部管理制度自行聘用。
第九條 研究會各下屬單位的工作人員統計表應于年末報送研究會人事處。
 
第四章 業務管理
第十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應依法取得營業證照或有關許可文件,按規定項目和范圍開展活動。
第十一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的營業證照或許可文件復印件應交送研究會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 研究會下屬單位有關名稱變更、業務調整、合資合作等重大事項應報請研究會批準后方可辦理實施。
第十三條 研究會各下屬單位應于當年 12 月底之前,向研究會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單位負責人向研究會考評小組述職。
 
第五章 財務管理
第十四條 研究會各下屬單位應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財務管理部門的有關法規和要求,嚴格遵守財務紀律,做好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每年一季度結束前,研究會各下屬單位應向研究會財務部門報送上年度資產負債、損益表和收支明細表。
第十六條 每年一季度結束前,研究會各下屬單位應將上年協議或合同中規定的上交款項匯入本會賬戶,由財務部門查收。如有欠繳款項將納入研究會對下屬單位負責人的考核范圍。
第十七條 研究會每年將對下屬單位和內設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審計費用由研究會承擔。下屬單位和機構部門需按照審計要求提供完整賬務信息和相關資料,對審計工作予以積極配合。研究會也可根據情況,要求下屬單位提供經正規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第十八條 各下屬單位及下屬機構凡以研究會名義申請到的各類經費,即使再次轉入其他單位,也均需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及合同預算嚴格執行,否則下屬單位及機構部門將承擔相關責任, 且研究會有追繳及延伸審計的權利。
 
第六章 其它規定
第十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會長辦公會可臨時決定并要求下屬單位遵照執行。
第二十條 本管理辦法由會長辦公會討論同意,提交常務理事會通過,自 2015 年 2 月 1 日起試行。
 
成片免费的禁v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