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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浦東要成為改革開放“助推器”而非“政策洼地”

時間:2021-07-24 01:53

  7月20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了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新聞發布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叢亮表示,30多年來,浦東一直走在改革開放前列,誕生了第一個金融貿易區、第一個保稅區、第一個自貿試驗區及臨港新片區等一系列“全國第一”,為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提供了最生動的實踐寫照。進入新發展階段,改革開放到了新的歷史關頭,任務更艱巨、挑戰更嚴峻,需要拿出更大勇氣、更多舉措破除制約發展的藩籬,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黨中央支持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就是要浦東繼續勇當開路先鋒,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在實踐中不斷豐富發展改革開放,在堅定不移推進改革、擴大開放中體現更高水平。

 

  叢亮表示,在改革方面,要把重點放在加強系統集成、協同高效上。浦東要率先試、出經驗,從事物發展的全過程、產業發展的全鏈條、企業發展的全生命周期出發來謀劃設計改革,加強改革舉措的有機銜接和融會貫通,放大改革綜合效應。在開放方面,要把重點放在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全面開放新格局上。要對標最高標準、最高水平,從要素型開放向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全面拓展,從而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給、高質量產品供給、高效率資金供給,率先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叢亮表示,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任務,習近平總書記明確要求中央和國家機關積極研究制定支持浦東高水平改革開放的具體舉措:

 

  在推進更深層次改革方面,《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引領區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支持浦東聚焦基礎性和具有重大牽引作用的改革舉措,推動各項改革更加完善;支持創新政府服務管理方式,放寬市場準入,深化“一業一證”改革,在統籌使用編制資源方面給予更大自主權;支持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探索實施建設用地總量管控模式;支持實施以能耗強度為核心、能源消費總量保持適度彈性的用能控制制度。

 

  在推進更高水平開放方面,《意見》提出,支持在浦東全域打造特殊經濟功能區,加大開放型經濟的風險壓力測試;支持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探索創新監管安排,具備條件的可實行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的通關便利化相關政策;在稅收安排、跨境專業服務、高端人才引進、金融開放等領域給予有力支持。

 

  與此同時,《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完善與支持浦東“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相適應的法治保障體系。

 

  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審議通過有關議案,決定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浦東改革創新實踐需要,遵循憲法規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制定浦東新區法規,在浦東新區實施。

 

  叢亮特別強調,上述支持措施不是要在浦東形成“政策洼地”,而是按照能放盡放并管好的原則賦予浦東更大的改革發展權,目的是構筑高水平改革開放的強力“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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