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16日公布《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新版清單直接放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等措施,刪除“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等措施,清單事項縮減至123項,比2019年版清單再減8項。(記者安蓓 海報設計:張惠慧 張晨光)
放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項目核準”“礦業權評估機構資質認定”“碳排放權交易核查機構資格認定”等3條措施。
刪除“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的檢驗許可”“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資產評估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審批”“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準”等14條管理措施。
劃重點:清單長度的縮減,意味著什么?又帶來哪些變化?
1.“非禁即入”
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從2018年12月正式發布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來,通過三年落地實施,已經實現了在全國范圍確立了市場準入環節的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市場主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實現“非禁即入”。
2.“全國一張清單”
孟瑋強調,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重點就是突出“全國一張清單”管理。
近三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各部門各地方持續清理和規范違規制定的準入類負面清單,取消各地區自行編制發布的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23個,有效杜絕了“負面清單滿天飛”的情況,可以說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權威性都在不斷增強。
3.準入限制持續放寬
孟瑋介紹,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發布伊始,就明確了每年動態修訂的工作機制,充分體現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時回應市場主體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的呼聲。
經過三輪修訂,2020年版清單與2018年版清單相比,事項數量由151項縮減至123項,縮減比例達到18%,與2016年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328個事項相比,縮減比例高達62%。
當然,負面清單修訂并不是只減不增,而是有增有減。
孟瑋說,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商務部作為修訂和發布單位,堅持嚴格合法依規增減,及時依法納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等準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單的嚴謹性、規范性。
除了長度變化,其實,清單還有這一系列調整:
1.調整規范部分措施表述。
根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縮減20條措施管理范圍,規范7條備案類措施表述,將5條管理措施轉為暫列,修改完善72條措施表述。
2.審慎增列少數事項措施。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將金融控股公司設立相關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單。新增準入事項“未獲得許可或資質,不得超規模流轉土地經營權”,補列個別符合清單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
3.完善清單制度設計。
對許可準入事項定義作出補充完善。銜接自然保護地體制改革進展,以及產業結構調整制度目錄修訂情況,對清單說明相應條款作出修正。
孟瑋表示,清單的修訂出臺,有利于進一步放寬準入限制、實現平等準入,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加快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商務部研究院副研究員龐超然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作用是厘清市場和政府在市場準入環節發揮的作用,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和業務,各類市場主體都可以依法平等進入,有助于幫助各類所有制企業形成明確的投資經營發展預期。
龐超然指出,該清單目前已經過三輪修改,總體上看呈現內容逐年壓縮、標準逐步細化的發展態勢,是對現行法律法規準入限制的全面歸納總結。“未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力度不斷增大,清單內容將會逐年縮減,有助于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加快形成高效規范、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