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聚焦改革 > 地方改革

湖北國企將分三類進行監管八條改革意見出臺

時間:2021-07-24 01:35

     5月27日,繼上海、湖南、重慶等地出臺改革意見后,湖北亦出臺《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國企大體分為公共服務類企業、功能類企業、競爭類企業,分類實施動態調整。另外,將繼續支持產業相近、行業相關、主業相同的國有企業加快實施資源整合,近期將組建省鐵路集團、中南工程咨詢設計集團兩大集團。

  5月28日,湖北省國資委[微博]相關負責人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意見》在發展混合所有制和國企領導人薪酬分配及任命方面,會有突破性較大的改革,方案全文或將一個月后公布,關于國企領導人薪酬和任命方面,近期還會出臺更詳細和徹底的改革方案。

  國企分類動態調整

  湖北國企一直在國民經濟中占比較高。歷年以來,湖北在國資改革方面做過較多嘗試。2013年,當時的湖北省國資委[微博]負責人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專訪時也提到湖北國企攤子較大、地位較高,導致歷史遺留問題也很多,思想觀念較陳舊,在職工安置等過程中存在許多問題,改革難度較大。

  而此次《意見》一共8條28項,整體按照“有進有退、優進劣退”的方針,其中提到,國企大體分為公共服務類企業、功能類企業、競爭類企業,分類實施動態調整。對公共服務類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對其他企業,可靈活掌握國有股比例,根據需要適時進退,不要求國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

  在企業具體分類方面,湖北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透露,該措施主要是對發展中的國有企業做功能定位,目前這三類已有初步的區分,但目前正在動態調整中,暫時還不適合公開。至于如何區分,該負責人表示,湖北省國資委已成立21個改革工作專班,進駐湖北21家省出資企業,最后會根據一企一策的方式做相應的調整;另外還有企業在做重組調整中,肯定會有新的分類。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認為,對公共服務類企業保持國有控股,對其他兩類不作要求,甚至鼓勵民資進入,這種分類實施動態調整的好處是發揮國資和民資各自的優勢。

  “突破性發展混合所有制,也是湖北此輪國資改革的重點。”湖北省國資委相關負責人稱,湖北將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股權置換、項目合作、改制上市等多種形式,實現國企投資主體多元化。對國有獨資企業,一律進行規范的公司制改造;對競爭性行業的國有獨資公司,一律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造。不斷提升國有資本證券化率,到2020年,力爭提高到50%;對已經實現混合所有制的國企,比如說上市公司,很多仍然是國有股一股獨大,突破的下一步就是解決“一股獨大”;在混合所有制企業中,積極推進員工持股。

  個體激勵與約束并舉

  在葉青看來,此番國企改革有三處比較有突破。一是推進企業領導人員“去行政化”,二是高管的獎金退休后才能拿,三是個人可持有上市國企的股票。這三條涉及國企用人機制及領導人薪酬的問題,一直是飽受社會關注和爭議。

  《意見》明確提出,要創新選人用人和激勵約束機制。《意見》強調,建立市場化導向的選人用人機制,大力推進企業領導人員“去行政化”,新任企業領導人員一律不再確定其比照的行政級別。按照現代企業制度選聘相關管理人員,尊重企業選人用人自主權。具備條件的,將企業經理層的選聘權下放給企業,并逐步取消備案。

  “這在國企改革中頗具難度,因此也非常難得?!比~青說,因為某些領導者個人追求行政待遇、相互攀比行政級別,而造成企業運營低效并最終導致企業病入膏肓的例子并不少見,

  而不同于以往的短期激勵,按照改革《意見》,對國企領導人將突出中長期激勵。具體而言,公共服務類、平臺性和功能類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由“基薪+績效薪”組成,完成重大任務后,根據業績考核結果,配套實施專項獎勵。競爭類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由“基薪+績效薪+中長期激勵”組成,可以實施股權、現金兩種類型的中長期激勵。對現金激勵總額的一定份額,先提取留存,待企業領導人員正常離職或退休后方能兌現。

  湖北省委黨校常務副校長陶良虎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將“中長期激勵”引入到國有企業領導人員薪酬體系,早在部分央企中就有所試點,該政策的實施,企業分類是前提;另外,必須要健全與長效激勵相配套的業績掛鉤、財務審計和信息披露、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等約束機制,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激勵達到預期效果。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成片免费的禁v影片